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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仲介集團須境內註冊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0日 0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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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為加強對保險仲介服務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保監會昨日發佈新規,要求仲介集團必須在我國境內登記註冊。這就意味著,在美國註冊的泛華保險服務集團(以下簡稱“泛華”)要想在國內開展業務,將不得不回歸國內註冊。

  昨日,保監會發佈並實施《保險仲介服務集團公司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除了對註冊地提出要求外,《辦法》設立了保險仲介服務集團的市場準入門檻,如將集團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規定為1億元人民幣,擁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要求至少要有2家以上的保險仲介子公司且保險仲介業務佔集團業務的50%以上。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保險仲介服務集團公司的名稱。

  “目前監管機構並沒有審批過保險仲介服務集團,政策的出臺也為下一步審批做準備。”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也就是説,此前市場公認的泛華在國內擁有50多家保險代理、經紀、公估等機構,並沒有得到保監會的認可。

  資料顯示,泛華是亞洲保險仲介行業第一家在美國納斯達克主板上市的企業。這一國內的仲介航母由於註冊地在國外,其註冊資本金卻一直成為一個秘密,其官網也並沒有明確披露。泛華相關人士表示,《辦法》出臺後,公司將在第一時間註冊申請,力爭成為國內第一家保險仲介服務集團。

  除了泛華外,平時以“集團”自稱的大童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要想成為名副其實的集團化,也得重新註冊申請,其目前註冊資本僅為5000萬元。保監會上述負責人指出,支持有實力的保險仲介機構成立集團公司,同時要理順集團與子公司之間的關係,把控風險傳遞。《辦法》指出,集團不得動用、截留、侵佔集團內保險仲介子公司代收的保險費、退保金或者保險金。

  《辦法》還對股東出資標準、高管任職、集團退出市場等做出明確的規定。保險專家指出,保險仲介集團化,有利於吸收社會資本,壯大專業仲介的資本實力,並進一步推動保險市場的産銷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