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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10月6日電(記者 周潤健)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發的《關於鼓勵和促進天津市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表示,為鼓勵民間資本在更大範圍內加快發展,天津將從四方面支持民間資本做大做強。
一是鼓勵民間資本重組聯合。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利用産權市場,以資産、資源、技術、市場和知識産權為紐帶,通過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産收購、合併等方式進行聯合重組,發展成為特色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的集團化公司。推動優勢民營企業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對投資額較大、規模門檻較高的港口碼頭、航空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組建相關産業投資基金,以基金形式參股建設。
二是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産收購等方式,依法有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對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和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暢通準入渠道。
三是推動民間投資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引導在津的國家級和市級科研院所建設若干重大公共科技創新平臺,組建産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和企業孵化器,為民間資本成為創新主體提供平臺。加速民營企業成長示範基地建設。大力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計劃,培育一大批民營企業成為科技“小巨人”。
四是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優化投資結構和參與國際競爭。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鼓勵擴大出口,支持利用自有品牌、自有知識産權和自主營銷,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培育跨國企業和國際知名品牌。支持民營企業之間、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組成聯合體,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展對外投資合作。
近年來,天津市民間投資不斷發展壯大,2010年民間投資規模已達到2664億元,居各投資主體首位,在促進經濟增長、優化産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