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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濱)由於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北京市工商局昨天通過官網通報,踏浪牌TDT01Z、永久牌TDR05Z兩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樣品被判定為不合格商品。同時,包括這兩個型號以及澳柯瑪牌TDR286Z、AAA牌TDR02Z電動自行車在內的共11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也因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部分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被從本市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中刪除。此舉意味著這11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將不得上市銷售;交管部門也不會再為其辦理牌照。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對在京流通領域的電動自行車商品開展了質量監測。經檢驗發現:踏浪牌TDT01Z、永久牌TDR05Z兩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樣品被判定為不合格商品,主要為最高車速、整車質量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另外,包括這兩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以及澳柯瑪牌TDR286Z、AAA牌TDR02Z等總共11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大於40公斤,同時部分電動自行車樣品的鞍管安全線、把立管安全線、反射器和鳴號裝置、把立管靜負荷、説明書的要求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市工商局表示,依據市政府有關規定,將對這11個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從本市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中刪除。同時還將依據《産品質量法》等相關法規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産品予以處罰。記者發現,登上黑名單的生産企業包括永久、踏浪、澳柯瑪、飛鴿等一批知名廠家。
據悉,自從2006年開始電動自行車在京“解禁”後,工商部門一直對在售車採取目錄管理,定期向社會公佈。獲准進京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3項合格標準:整車質量不高於40公斤;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30分鐘腳踏行駛能力也不能超過7公里,否則不能進入目錄,不得上市銷售。違規者則會從已備案的目錄中予以刪除,交管部門不再辦理牌照。
據市工商局提供的數據,截至今年5月,已向社會公佈17批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涉及三四百個廠家的2600多個型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