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本報訊 (記者范旭光 李靜) 沃爾瑪再度被查出用普通豬肉冒充綠色食品豬肉銷售。9月28日下午,重慶市工商局通報稱,繼查出沃爾瑪在重慶3家門店涉嫌用普通豬肉冒充綠色食品豬肉銷售後,再查出沃爾瑪在重慶的其他7家門店,以及其正在收購的2家好又多超市也存在同樣的違法行為。
據通報,共59049公斤普通豬肉被冒充為綠色食品豬肉,涉案金額240余萬元,部分門店或將面臨停業整頓。昨日截至發稿,沃爾瑪中國就此事未做表態。沃爾瑪北京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涉案豬肉未在北京地區銷售。”
綠色豬肉進貨量遠遠小于銷售量
重慶市工商局通報稱,根據調查,2010年1月至8月底案發,沃爾瑪10家在渝門店和2家好又多超市,共銷售假冒綠色豬肉59049公斤,沃爾瑪在重慶的所有門店都牽扯其中。
據《重慶晚報》報道,從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涉案門店共購進綠色豬肉25143公斤,銷量則為84192公斤,進銷差達59049公斤。重慶市工商局經檢一處處長唐川解釋:“綠色豬肉進銷量倒挂,就意味著多出來的豬肉是用普通豬肉冒充的。”
據央視新聞頻道報道,工商部門對沃爾瑪的經濟處罰將取上限(處以違法所得五倍罰款),即335萬元。
此前,8月25日重慶工商部門已查出重慶沃爾瑪超市3家分店以低價普通冷鮮肉假冒高價“綠色食品”認證的豬肉。沃爾瑪隨後聲明稱將對相關商場存在的問題立即糾正和嚴肅處理,並對消費者致歉。
除本次事件,自2006年以來,沃爾瑪重慶門店因食品安全、商品質量問題等累計被工商部門查處20次。
取證困難,受損消費者難索賠
儘管沃爾瑪稱涉案豬肉未在北京地區銷售,但其所售的其他綠色産品是否存在問題?對此,昨日沃爾瑪北京相關負責人稱,北京地區銷售的産品不涉及假冒問題。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張興寬律師昨日表示,沃爾瑪的這種行為是典型的商業欺詐,除了要接受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外,消費者也有提出雙倍賠償的權利,但需要進行取證。
而實際上,消費者多數不會保留購物小票,保留的話最多保留幾天,難以取證。
因此,除了面臨的工商處罰,沃爾瑪在賠償消費者方面幾乎沒有多少支出。
■ 反應
北京工商將加大綠色認證産品檢查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重慶查出的涉嫌用普通豬肉冒充綠色食品豬肉,暫不涉及食品安全,而主要是一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北京工商部門一直以來都是把這一類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下一步還要進一步加大對這些諸如綠色食品認證、有機認證、無公害認證等産品的檢查力度。
記者昨天查詢了解到,綠色食品認證,主要由農業部各省市綠色食品辦公室負責,且有很多複雜程序,對養殖場、飼料、養殖環境等多方面進行審核後,才發放綠色食品標誌。在日常檢查中,需要檢查超市所售綠色食品的相關認證資質。
本報記者 廖愛玲
消費者稱不再信綠色食品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沃爾瑪北京宣武門店。一位購買了綠色豬肉的外國顧客告訴記者,他一直購買綠色豬肉,主要因為其分量大小合理且可直接下鍋。
對於假綠色豬肉事件,顧客李先生稱“沒聽説過”。他稱從來不買綠色豬肉,“主要還是價格太高。”
顧客張女士得知此事後非常吃驚,“沃爾瑪做這種事真讓人難以置信。”她説,以後很難再相信沃爾瑪了,也很難再相信所謂綠色食品了。
顧客何先生則表示,“我從不信這些綠色的東西,大規模銷售怎麼可能做到綠色?”本報記者 張軼驍
■ 分析
成本低導致頻頻違規?
此前,作為國際知名品牌,沃爾瑪僅在重慶,五年期間因為銷售過期食品、不合格商品、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被查處過20次。為何沃爾瑪在中國不斷挑戰法律法規?
昨日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高博軒分析稱,國際名店到中國出現內外差別,根源主要在於監管不嚴。此外,我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薄弱,對國際知名企業的盲目崇拜使其放棄了對産品質量的監督和對自身權益的維護,兩方面原因共同造成了國內外的差別。
除監管外,有分析認為,違法成本過低是主要原因。
網友“農民不卑微”在新浪微博上表示,“這跟外國商場和中國本土商場沒關係、這是相關制度給他們提供這樣的一個便利,造就了若干‘沃爾瑪’。”
本報記者 李靜
■ 馬上評論
“無法理解”的沃爾瑪
一個排名世界500強第一位的公司,在中國的一個城市,屢屢出現欺詐消費者的情況,可以説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重慶市工商局近日通報,查出沃爾瑪在渝的其他7家門店及其正在收購的2家好又多超市亦存在同樣的違法行為。而就在不久前,重慶曾通報查出沃爾瑪在渝3家門店涉嫌用普通豬肉冒充綠色食品豬肉銷售,當時,沃爾瑪曾經向公眾道歉。
對於沃爾瑪來講,此事最大的影響,不是金錢方面的損失,而是消費者信任;對於消費者來講,此事最大的影響,應該是大家還應該不應該相信超市裏的那些所謂綠色産品。
一個如此大型的企業,為何像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外界早有分析,沃爾瑪這樣做,是因為相對於違法成本,獲利豐厚。但為了綠色豬肉的利益,而承擔品牌美譽度的損失,這顯然不像一個大型跨國企業的作為。
這其中的內情,恐怕只有沃爾瑪知道。
但不管內情如何,沃爾瑪的管理,肯定是出了問題。這樣的問題再次出現,説明這家企業還沒有為管理不善付出足夠大的代價。
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從來就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在一個健康的市場之中,消費者不必相信商家的笑臉是發自真心,也不必擔心笑臉背後就一定有陷阱。企業也是“公民”,它自有應承擔的道義和應遵守的法規。
所以,當我們兩次看到沃爾瑪重慶“出事”的時候,在可以肯定這家公司的管理有問題的同時,也相信,這個市場的管理也存在問題。比如,許多人談到的“作惡的代價太小”。若重慶工商的通報無誤的話,顯然沃爾瑪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一般而言,企業“作惡”,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明知故犯,為了牟利不惜假冒;一種是非主觀故意導致消費者受損。當沃爾瑪第一次爆出出售假冒綠色豬肉的時候,消費者還可以相信沃爾瑪屬於第二種,但這一次,顯然很難再讓人相信了。
這,正是沃爾瑪的不可理解之處。
此外,面對這樣的事件,消費者還會不由自主地做出一些猜測。是重慶盯上了沃爾瑪,還是沃爾瑪盯上了重慶?如果只是重慶工商“神勇”才爆沃爾瑪售假醜聞,那麼,消費者如何相信其他城市的沃爾瑪沒有相同的故事?
這樣的猜測,消費者難以獲得答案。就像面對兩塊豬肉,消費者無法獲得誰是“綠色豬肉”的答案一樣。
□王一土(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