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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記者 況玉清) 因存在重大證券違法行為,科達股份(600986)遭到證監會處罰,被罰款的同時,公司原董事長被列入證券市場禁入的黑名單。
根據科達股份今日發佈的公告,公司存在虛假陳述、財務亂象和重大利益輸送等多種行為。而提到這些重大證券違法事實,則要追溯到2006年科達股份的一起土地轉讓和隨後連續幾年的鉅額大股東佔資。
據悉,2006年東營市土地儲備中心收購科達股份土地項目125571平方米,但科達股份卻並未在年報及公告中予以披露,而是向投資者隱瞞了土地轉讓的事實,並且隱瞞的時間長達兩年,其後的虛假陳述與財務亂象一併因此而起。
紙終究包不住火,隱瞞土地轉讓事實後,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數以千萬元的鉅額資金又該如何入賬?隨後,為了掩蓋事實,科達股份在財務方面出現諸多的漏洞。證監會調查發現,該起土地轉讓産生了高達4671萬元的轉讓收入,但科達股份並未將此入賬,而且繼續給這筆已經轉讓出去的土地計提各種成本。
“關於東營市土地儲備中心收購科達股份125571平方米土地事項,科達股份未按規定在2006年年度報告中進行披露,科達股份2006年年度報告少計因轉讓土地使用權而取得的營業外收入4671萬元,多計已不存在的無形資産892萬元,多計已不存在的土地開發費用586萬元,多計管理費用10余萬元,少計利潤3136萬元;另外,少計應收賬款4671萬元。”證監會的報告中如是提道。
2008年,科達股份終於在年報中承認了土地轉讓的事實,只不過將這起轉讓記在了2008年的賬上,而這個時間離這起交易的完成,已經整整過去了兩年。
此外,科達股份還存在重大利益輸送的嫌疑。證監會查明,科達股份2007年隱瞞了上市公司與其第二大股東科達集團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5222萬元;2008年,科達股份向科達集團劃撥的資金更是高達8.83億元,公司方面同樣選擇了隱瞞;2009年,科達股份又有6.71億元資金劃撥科達集團,並且到當年,公司劃撥給科達集團的資金已經累積近10億元之巨,公司同樣未予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科達股份與大股東幾年間涉及的鉅額資金往來,是否是大股東無償佔有上市公司資産,還是大股東已經向上市公司支付了相關利息,目前投資者尚不得而知。
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科達股份上市公司被處警告處分,同時罰款60萬元,對公司時任董事長劉雙珉處以警告並罰款30萬元的處分,同時劉雙珉還被列入了證券市場禁入的黑名單,未來十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管職務。
同時,科達股份時任董事、總經理韓曉明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5萬元的處分,對公司其他時任高級高管人員也被處以警告並被處3萬-10萬元不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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