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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華神龍水電站爛尾八年 官員入股未批先建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7日 07: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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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劉功武 發自湖南永州

  湘江上遊,湖南江華縣神龍水電站,一個投資670多萬元的水電項目,因村民層層上訪,于2004年被迫停工。然而,停工數年間,矛盾更加激化。

  一份2011年7月27日由江華縣白芒鎮鎮政府和縣神農水電站建設矛盾協調指導組的彙報材料中寫道:“現在不光村民想上訪,水電站股東也想上訪。”

  這個水電站如今已成為令江華縣縣委、縣政府頭痛的“腫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神農水電站病入膏肓的根本原因是 “官員入股”、未批先建,層層違規。

  對於擁有150多座小水電站的江華縣,神農水電站不過是湘江小水電之災的一個縮影罷了。

  水電站“殘骸”

  江華縣神龍水電站,正如一個網狀的繩結,被利益各方越拉越緊。

  8月17日,江華瑤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江華縣)白芒營鎮聯合村黨支部書記黃文,再次站在神農水電站的“遺址”旁,這位被太陽烤得皮膚黝黑的漢子,看著眼前的一幕痛心不已。昔日的良田與土地,已變成神農水電站引水渠裏的荒草萋萋與怪石遍佈,水電站機房破舊的水泥和生銹的鋼筋赫然可見。

  江華神農水電站當年設計裝機容量1200KW,總投資約670萬元。該電站由白芒營鎮境內的東河與西河引水壩、主副渠、前池以及機房組成。引水壩位於白芒營鎮白芒營村和新村範圍,主渠經白芒營村、聯合村有關村組,機房建在聯合村。該站施工範圍涉及包括上述村莊在內的七個行政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神農水電站看到,長2000多米、寬10多米的引水渠內,雜草叢生,亂石遍佈。引水渠末端的發電機房只建了一半多的工程量,水泥墻體已經發黑,鋼筋銹跡斑斑,沒用完的木材成堆腐朽。

  聯合村支書黃文指著引水渠告訴記者,這裡原來都是聯合村與東塘村的優質水田。水渠兩岸的大批農田,因水渠挖開,原水系遭到破壞,無法灌溉,只能由種水稻改種玉米,有的已經撂荒。

  黃生華是江華縣副縣級領導幹部,曾任江華縣委宣傳部副部長,自2008年以來,縣委、縣政府指定由其作為神農水電站建設矛盾協調指導組負責人,處理與神農水電站相關的事宜。黃生華對記者説,他多次到神農水電站及周邊村子調查、處理相關問題,看到田地被損壞、村民生活困難的景象,“凡是有點良心的人,都要掉眼淚”。

  原縣人大副主任領頭參股

  神農水電站給村民帶來如此災難,有村民將矛頭指向了當時縣裏的幹部。8月18日,聯合村一名村民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神農水電站弄成今天這樣的“神鬼水電站”,全是縣、鎮的幹部“搞腐敗”造成的。

  一篇至今還挂在網上的舉報文章,列出江華縣涉及神農水電站的9個“非法興建神農電站的縣級幹部”的名字。

  2003年3月,由江華縣原縣人大副主任李國芳發起、莫先虎等14人共同出資,成立江華瑤族自治縣神農水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神農水電公司),並與江華縣白芒營鎮政府簽訂了 《神農水電站開發合同書》。2003年10月10日,江華縣水利局以江水建審字[2003]78號對神農水電站項目建議書出具審核意見。10月13日,江華縣發改委以江計字 [2003]175號批復同意立項興建。同日,神農水電公司又與江華縣人民政府簽訂《水力發電站開發合同》。

  上述14名股東中,絕大部分為當時江華縣人大辦、公安局、水利局、環保局等部門的官員。這些幹部每人出資均在20萬元以上,資金來源於上百名小股東,這些小股東也多為政府官員。

  據神農水電公司法人代表莫先虎稱,在14名股東中,只有他一個人是農民,其他都是“當官的”。莫先虎説,之所以拉他入股並讓他做法人代表,是因為“當官的名字不好打上去(指營業執照)”。江華縣副縣級領導黃生華也證實,14名股東中,大部分為當時縣裏的幹部。據記者了解,股東中除了當時江華縣的官員外,還有白芒營鎮信用社與江華水電公司的負責人,當初入股的官員如今有的已升至永州市相關政府部門任職。

  租地合同火速簽下

  聯合村、東塘村等多個村莊的60多畝耕地的命運,在2003年底被一紙《土地租賃合同》改變。

  2003年12月前後,白芒營鎮的幹部告訴上述村的80多家農戶,因要在他們的田地上建水電站,需要租用他們的土地。經協商,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80多戶農民在一份《土地租賃合同》上簽了字。

  聯合村支書黃文提供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一份《土地租賃合同》顯示,農戶將自己承包的農用地租給江華縣神農水電站,租用期限為50年。村民每年、每畝農田可獲1000斤的水稻補償,徵地方將按照每年8月1日時的稻穀市場價,在9月30日前將1000斤稻穀折算成的現金匯入農民賬戶。50年之後的補償方案再定。

  黃文對記者説,當時他還未當村支書,但是為了響應政府號召,沒有仔細考慮就答應將土地租賃出去,連他的《土地租賃合同》上的簽名都是別人替他簽的。現實情況是,《土地租賃合同》到村民手上之前的2003年11月,神農水電站引水渠已經開挖。

  東塘村支書、江華縣十五屆人大代表李偉忠對記者説,當時還有一種土地租賃方案,即租賃的土地補償年限按30年計算,每年、每畝1000斤稻穀,所有的補償費一次性付清,但考慮到物價以及村民以後長久的生計問題,村民沒有接受此方案。

  由白芒營鎮政府提供的一份彙報材料顯示,2004年前後與84戶農戶簽訂的 《土地租賃合同》,租賃面積共計56畝。但黃文對記者稱,聯合村實際被損的耕地達42畝;李偉忠對記者説,東塘村實際被損的耕地為17畝多,再加上其他村所損耕地,共計超過60畝。

  2004年4月,神農水電站火速動工。

  未批先建水電站胎死腹中

  正如上述彙報材料裏寫的,神龍水電站的籌劃人、時任縣人大副主任的李國芳以為和 “佔用耕地的村組簽訂好土地租用協議就萬事大吉了”。

  事實上,水電站引水壩經過的白芒營村與新村的村民對水電站極為不滿。這兩個村地勢較低,引水壩建成後猶如“天河”,在汛期極有可能淹沒村莊農田。

  據白芒營鎮主管水利的楊姓幹部介紹,白芒營村與新村離神農水電站的引水壩很近,相當於將水壩築在了家門口。兩個村的村民決定組織起來阻止水電站的施工。

  2004年10月中旬,神農水電站停工。

  為了説服村民,水電站請來永州市水利專家,對水電站的行洪安全進行考察與評估。2004年11月,永州市水文資源勘測局作出了 《防洪影響評價報告》,2005年7月,作出了《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報告結果是建設神農水電站對村莊沒有行洪威脅。

  這樣的結果沒有讓村民信服。

  村民阻攔施工的最大底氣並非來自行洪的安全問題,而是神農水電站的土地審批手續沒有辦。黃生華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當時村裏有個學法律的村民,他説你們佔農田數十畝卻連各級國土局的批文都沒有,也太膽大了。村民開始向永州市、湖南省等相關部門舉報神農水電站非法佔用耕地一事。“縣政府也不能支持水電站搞非法建設啊,只能停工了。”黃生華説。

  2004年10月份,神農水電站再次停工。然而,停工平息了引水壩經過之處村民的怒氣,卻激發了被徵地村民長達7年的上訪,矛盾也愈演愈烈。

  矛盾因停工而激化

  湖南祁陽人老王與他的妻子,與破舊的神農水電站以及旁邊的一間小木屋,一起度過了8年時光。

  老王是祁陽縣某水電公司的職工,當年該公司承建神農水電站,10月工程受阻停工時,該公司已經花費材料費、人工費等100多萬元,但神農水電站至今欠其50余萬元。老王夫婦這8年等的就是這50萬元。

  神農水電站停工時,已完成工程總量的80%,主渠完成了75%以上。電站已投入資金353萬元,股東共籌資236萬元,銀行貸款117萬元。目前尚欠工程款與材料款50萬元。

  當初神農水電站與村民簽訂的50年《土地租賃合同》,已有兩年的補償款分文未兌現。當初水電站的股東們的設想是,一旦水電站建成産生效益,即可用水電站的利潤對村民進行補償。

  神農水電站停工之後,補償一年比一年難以到位。到2008年,村民們已經等不到補償款了。

  黃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自從2008年他當上聯合村支書之後,就開始為村民奔波討款。但到了去年,無論他怎樣奔走,補償款總不見蹤影。

  補償款一年比一年難拿,停工後的水電站引水渠又致多個村莊的農田受旱。據黃文統計,這項損失8年來達200萬元以上。對國家級貧困縣江華縣農村來説,無異於雪上加霜。

  “死結”何解?

  神農水電站停工不久,江華縣委、縣政府便開始著手解決這個難題。2004年11月,江華縣組成了由水電開發辦、水利局、縣人大辦、電力局、環保局等各部門組成的神農水電站矛盾協調小組。白芒營鎮2009年春上馬了兩個工程,即加高河堤與河道改直,以解決村民擔心的行洪安全問題。2008年以來,縣委專門安排一個常委負責神農電站的事務,市裏、省裏四處協調……

  這些努力,雖然讓村民前幾年的補償有了著落,一定程度上穩定了局面,但“死結”並未解開。

  2011年7月26日,江華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蔡昌德組織縣委、政府有關領導對神農水電站一事進行了專題研究,要求股東承擔責任。電站建不起,股東就要承擔起損失;股份退還是不退都要寫申請,願意退出的無償退出。但股東們表示,電站是經縣政府同意才建的,如果實在建不起,公司將走法律程序申請破産。

  現在,神農水電站面臨“建也難,不建也難”的局面。如果建起來,村民的損失得賠償,銀行貸款得還清,此外,佔用農用地的審批費用已高達300多萬元,建設費用也已大大高出當年,這些費用都需要14個股東掏,但現在股東信心已失,人心已散,誰也不願意再出資。

  黃生華稱,如果不建,村民的補償誰出?欠下的債務誰還?填平水電站的引水渠及處理後續事宜的費用又由誰出?神農水電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股東們寧願破産也不願出錢。此外,有股東稱當時是與縣政府簽合同的,他們要向縣政府索賠。

  湘江小水電之災

  江華縣位於湘江支流瀟水的上遊,境內河流遍佈,水資源豐富。自1997年始,該縣確立了“開發水電興江華”的發展戰略。2004年前後,正是江華縣集全縣之力,大興小水電站建設的時期。一大批小水電站紛紛上馬。神農水電站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以當地官員為主體的14名股東的籌劃與組建下,急匆匆地開工了。

  2008年7月,湖南省監察廳、國土資源廳將該案納入當年重點督辦案件,責成永州市監察局與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2008年12月,永州市國土資源局對神農水電站下達了 《國土資源廳行政處罰決定書》(永國土資罰字 [2008]14號),對徵地方處罰184224.2元。

  神農水電站的處境並非孤例。據江華縣官員透露,該縣與神農水電站問題類似的水電站還有3座,而全縣150多座小水電站因各種問題出現虧本的約佔三成。

  黃生華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介紹,2000年前後,江華縣委、縣政府大舉發展水電經濟。

  神農水電站的開建,正處於江華縣水電開發的最高峰時期。“各部門都在參與搞水電站開發,挖土機已經開到田地裏了,你一個主管國土的副縣長能阻止得了?”黃生華説。

  如今,江華縣河道內水電站的建設已近“飽和”。據江華縣水利局農村電氣化與地方水電建設管理站站長王偉介紹,截至今年上半年,江華縣已建成並投産的小水電站157座,裝機容量214366千瓦;在建14座,已簽訂建設合同的16座。上半年為縣裏增加稅收2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