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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了解,房産加名潮已經擴大至保險領域,多家保險公司透露前來諮詢的市民明顯增加甚至有市民要求變更保單受益人。但業內專家分析指出因投保人有權變更收益人,保單加名並不保險。
一位張姓代理人告訴記者,新婚姻法出臺後,有女客戶自己問可不可以加名,也有一些男客戶要給老婆加名,有的是原來沒寫受益人是誰,現在過來添加上。有個客戶的老公買了份保額200萬元的高額保單,但收益人的名字裏沒有她,近期跟老公商量把她加進來。
記者發現,多家保險公司在保單中變更指定受益人的程序並不複雜,如果家庭中的老婆要求變更受益人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即投保人)的同意,變更受益人需要投保人帶着身份證、保單等證件,老婆也需要帶身份證,但變更受益人必須由投保人本人簽字,只要證件齊全,很容易辦理。除了醫療保險是給投保本人治療疾病外,其他的人身保險和理財産品等都可以更改受益人,即便加上名字,投保人還是有權利更改受益人的。
保險專家告訴記者,在保單的受益人一欄加名並無太大意義,因為一份壽險保單,牽扯到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險人,三者可能不相同,而投保人有權隨時更改保單受益人,即使夫妻一方投保,另一方為受益人,離婚後投保人隨時可申請更改受益人,受益人能否享受保險利益,最終還是由投保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