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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公佈的8月份統計數據引人關注: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漲幅小幅回落,但統計數據表明,8月物價上漲的特點依然是食品類價格繼續領漲。只是與前幾個月相比,領跑速度有所放緩。
因此,有人認為食品價格是物價上漲的前臺“推手”,而糧食價格則是推高食品價格的重要因素。於是有人發出疑問,為何我國糧食連年大豐收,農産品價格反而更高?物價上漲是否都是因糧而起呢?
在各種農産品中,糧食價格對食品價格的形成發揮著基礎性作用。據研究,玉米價格每上漲10%,就會使豬肉價格上漲5.3%。大豆價格每上漲10%,豬肉價格就上漲7.8%。可以説,食品類價格是決定當前物價走勢的關鍵因素,而糧食價格則是決定食品類價格的關鍵因素。
那麼,是否可以通過嚴格控制,甚至強制降低糧食價格,從而抑制物價上漲呢?為何國家還在不斷地提高糧食的最低收購價呢?提高糧食收購價格與穩定物價總水平是否存在矛盾?
先從供求關係的角度來看,如果糧食價格過低,農民種糧就沒有積極性,糧食産量就會減少,供不應求糧食就會漲價。如果糧食因稀缺而漲價,則穩物價、控通脹的基礎就缺失了。相對來説,糧食的剛性需求大,而市場調節的彈性較小,只有保障商品的充足供應,價格穩定才有堅實基礎。糧食價格的形成有自身的規律性,糧價的適度波動是正常的,合理地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有利於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産穩定發展。只有生産發展了,糧食産量增加了,市場上可供應的糧食增多了,糧價穩定才有物質保障;糧價穩了,物價總水平穩定才有好基礎。因此,合理提高糧食收購價格與穩定物價總水平不矛盾。
再從生産成本的角度來看,近年來,用於糧食生産的種子、化肥、農藥、農用柴油等農資價格,以及機械作業費、用工成本等普遍上漲,使農民種糧成本大幅增加,農民種糧收益增幅實際不高。在無法降低糧食生産成本的情況下,適度提高糧食收購價格有利於農民增産增收。有專家認為,近幾年糧食尤其是食品價格的大幅上漲,有助於種糧農民將更多的勞動力和資源投入到糧食生産上。事實上,可以把農産品和食品的價格上漲更多視為一種恢復性上漲,這種上漲本質是對長期以來資本邊際報酬率過高、勞動和土地的邊際報酬率過低的一種糾偏;同時也讓價格信號在糧食生産中發揮更大的調節作用,引導人們把資源投到農業生産領域,這是市場經濟環境下消除通脹壓力的根本之道。
當然,糧食價格的上漲一定要保持在合理的區間。同時,為真正讓農民受益,一定要採取綜合措施,千方百計降低糧食生産、運輸、加工、銷售等各環節的成本,而且要特別警惕遊資的炒作。從宏觀和長期的角度來看,物價上漲確實不都是因糧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