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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調整人才獎勵政策 側重資助“潛力股”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0日 1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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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深圳9月20日電(記者 吳俊)“每一個成功者都有創業的艱辛,在他創業的時候給予他資助和在成功後給他獎勵相比,他會倍加珍惜前者。”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深圳擬調整人才獎勵政策,改變一直以來獎勵“成功者”的慣例,更側重於資助那些處於創業前期的“潛力股”。

  深圳于2008年9月出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高層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及6項配套文件——“高層次人才1+6政策”,解決高層次專業人才住房、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和學術研修等“瓶頸”問題。截至2011年8月,深圳已累計認定高層次專業人才1993人。

  記者了解到,深圳的人才獎勵政策在引進、扶持和培養人才方面收到顯著成效,但也引起了部分爭議。深圳騰訊公司CEO馬化騰于2009年6月被認定為深圳市地方級領軍人才,按照深圳人才獎勵政策,5年內每月可領取3100元購房貼息。這一消息公佈之後,許多公眾提出“給富豪發房補是巨大的浪費”。

  王敏告訴記者,給馬化騰等被認定為高層次專業人才的企業家發放住房貼息屬於人才激勵範疇,與其他社會福利政策無關。這一事件提醒深圳市相關部門,現有的人才獎勵政策確實值得反思。“我們現在對人才的資助一般是認定這個人是‘人才’後才給予資助。當社會、政府承認這個人是‘人才’的時候,其實他已經成功了。但我們能不能在他最初創業的時候,在他最困難的時候,在他有可能成功的時候給他資助呢?”

  據王敏介紹,美國的人才政策側重於對人才前期的資助,類似于風險投資,比如他們對中小企業的資助門檻非常低,雖然不可能所有人都成功,但這一政策能幫助更多人獲得成功。深圳將借鑒美國人才政策的相關經驗,對現有的人才獎勵政策進行調整,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例如“留學生創業前期補貼”等,而對成功者“錦上添花”的事情則可以相對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