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光明網訊(通訊員 朱珠)保險業務員常以許諾高額回報來招攬生意。周女士就是因為聽信了72年後可獲得十幾億元鉅額回報的許諾,為自己的孫子投了保險,後來才得知合同可能違反了法律規定,她於是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保險)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合同無效並返還保費。日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周女士起訴稱,2010年3月,周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新華人壽的業務員李某,業務員給周女士算了一筆賬,若投保“尊享人生年金保險(分紅型)”,72年後就有可能獲得高達十幾億元的鉅額回報。其經不住李某勸説,于當月27日簽署了投保書,為其不滿10歲的孫子投保了該險種,保險合同約定每年交費253萬元,交費期限5年,保險期間為2010年3月31日至2082年3月30日。後來,周女士經人提醒才知道,《保險法》第33條規定,除父母之外的親屬不得為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周女士認為,雙方的保險合同違法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屬於無效合同,而新華人壽卻將此情況隱瞞,屬於欺詐行為。故周女士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雙方簽訂的保險合同無效,並要求被告公司返還已收取的保費及利息共計530萬餘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