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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案新進展:4股民索賠700余萬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9日 1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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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內幕交易罪被法院認定後,一些股民認為黃、杜二人的行為使其股票受損,將對方起訴索賠損失。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方面證實,首個股民訴黃光裕夫婦民事索賠案已于上週五(16日)撤訴。正義網記者剛剛從代理律師張遠忠處獲悉,第二批股民索賠起訴材料於今天下午送達法院。他還透露,由於損失計算比較複雜,本次僅涉及4名股民,索賠金額將高達700余萬元。

  張遠忠告訴記者,第二批起訴索賠的股民中包含日前撤訴的李岩,他此次索賠將高達89萬餘元,與其他股民索賠內容基本相同,主要包括股票交易的差價、佣金、印花稅以及利息等。

  另外,張遠忠還提醒需要向黃光裕索賠的股民,索賠的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20日。

  今年9月6日,股民李岩訴黃光裕夫婦內幕交易民事索賠案首次開庭。據了解,李先生於2007年6月13日,以每股10.39元購買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並於2007年6月15日把上述股票以每股10.08元全部賣出。

  由於原告方當庭增加了訴訟請求,稱由於黃光裕夫婦的內幕交易行為,造成李岩在2007年6月進行了不恰當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稅損失共計240余元,同時申請增加李岩另兩次交易的損失共計幾十萬元。

  而被告方代理律師認為,原告未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追加訴訟請求及相應證據,按照法律規定,法院不應允許。之後,審判長宣佈休庭,稱合議庭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合議。

  黃光裕夫婦內幕交易案犯罪事實

  據法院判決書,2007年4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擬與鵬泰公司進行資産置換,被告人黃光裕作為中關村上市公司的董事及鵬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參與了該項重大資産置換的運作和決策。在該信息公告前,黃光裕決定並指令他人借用龍某、王某等人的身份證,開立個人股票賬戶並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間,黃光裕使用以上龍、王等6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股票代碼000931)976萬餘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9310萬餘元。至6月28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以上6人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48萬餘元。

  2007年7、8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擬收購鵬潤控股公司全部股權進行重組。在該信息公告前,被告人黃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某、林某等79人的身份證開立相關個人股票賬戶,並由黃光裕控制,同時安排其妻子杜鵑協助管理以上股票賬戶。

  杜鵑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按照黃光裕的指令,指使他人使用上述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13.22億余元,至2008年5月7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余元。

  法院以黃光裕犯內幕交易罪,判處黃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億元。連同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和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法院決定對黃光裕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