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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從市行政服務中心地稅窗口(以下簡稱地稅窗口)獲悉,婚前房産加名辦理程序昨敲定,今起可在各地稅廳受理。
僅收印花稅和登記費
近期備受關注的房産加名,緣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兩條內容:即網上盛傳的“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和“婚後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份”。
出於維護自身權益考慮,房産證上沒有名字的一方,要求加上名字。南京、武漢等地曝出房産證上加名,需要徵收契稅等。
9月1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
地稅窗口負責人解釋,只要是夫妻,無論是婚前一方出資購房,還是婚後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變更為夫妻共有,均不收契稅。婚後雙方共同購房,房産加名不存在繳稅問題。
據介紹,婚前房産加名,需繳納的稅費有:每件5元的印花稅、40元登記費和10元工本費;婚後房産加名,則只繳納登記費和工本費。
4大證件一個都不能少
若要在房産證上加名,具體如何辦理?市地稅局就此制定了受理流程,並於今日正式受理。
夫妻一方需在房産證上加名的,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由原房屋土地權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辦理時,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房屋産權證、土地使用證。
市區房産加名業務可在5個辦稅廳同時受理,具體為市行政服務中心地稅窗口、東風路丹江辦稅廳、建設路中心廳、襄城十字街辦稅廳和紫貞路七里河辦稅廳。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購房,需要加名的,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房屋産權證、土地使用證,以及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圖紙等資料,直接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辦理。(記者 冉小平 通訊員 程文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