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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裁員方案被指漏洞百齣 員工將訴諸法律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6日 10: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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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諾基亞單方面取消合同,我們將正式向相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昨日(9月15日),諾基亞員工王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表示,在多次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拒絕轉入埃森哲的20多名員工代表決定啟動法律程序。

  此前,北京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正在調查諾基亞裁員一事。昨日,其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沒有進一步消息對外透露。

  諾基亞與員工的“博弈”

  據諾基亞員工透露,9月9日,諾基亞為拒絕加入埃森哲且不同意諾基亞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提供了一份可以繼續留任諾基亞的解決方案。該方案為上述員工提供一個諾基亞其他部門的錄用函,要求員工在9月26日作出選擇,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簽署上述文件,則將被視為拒絕,諾基亞從而進行單方裁員。

  然而,上述方案遭到在場20多名諾基亞員工的反對。

  一位參與溝通的諾基亞員工表示,上述方案漏洞百齣。方案中,沒有崗位級別,也沒有工作描述。更為重要的是,該方案對多數被裁員工的崗位級別進行了降級。

  “一旦人數不超過20人,諾基亞就不需要履行經濟性裁員的報備程序了。”上述員工表示。

  長期關注諾基亞裁員一事的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佔領認為,新的解決方案和上次的一樣,都是諾基亞希望規避履行法定程序的一種手段。“但這樣做涉及雙倍賠償金,可能比直接進行經濟性裁員所支付的補償金還要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諾基亞對部分員工進行調崗需要徵得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而被辭退,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應該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金。

  對此,趙佔領建議,對於面臨要麼接受調崗或降薪要麼辭退這種二選一的員工來講,可以兩者都不接受,通過仲裁途徑要求支付雙倍賠償金,也可以只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埃森哲的“陷阱”?

  另一方面,無法確定的未來也讓103名轉入埃森哲的員工有了“動搖”之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埃森哲與諾基亞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中了解到,此類員工同埃森哲簽署的合同將於10月1日正式生效,這意味著對諾基亞來説,一旦這些轉入埃森哲的員工要求變更合同,那麼諾基亞想通過人員轉移完成此次 “戰略轉型”也將面臨新的挑戰。

  同時,由諾基亞的正式無固定勞動合同員工變成埃森哲的員工,也意味著更大的風險。

  風險的最大來源在於埃森哲的員工手冊。在上述諾基亞員工看來,埃森哲所提供的員工手冊擁有太多“不利”員工的條款,包括員工的工作性質、工作崗位是否合適,埃森哲可以隨意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獲得的一份埃森哲員工內部手冊中看到,埃森哲對於員工的工資調整擁有以下的規定:公司將對員工的基本工資每年審核一次,如有調整,調整幅度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經營情況、公司薪酬政策和勞動市場等情況確定,並書面通知員工,公司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對員工的工資進行調整和調整的幅度。

  在上述諾基亞員工看來,埃森哲的此條款有“霸王條款”的嫌疑。

  “關鍵看員工是否在員工手冊上簽名。”趙佔領表示,如果單從員工手冊的內容來看,此條款的確違法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但是,一旦埃森哲將此手冊內容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那麼此條款就合法了,員工很難獲得權益的保障。

  針對上述事宜,《每日經濟新聞》多次向諾基亞方面求證,諾基亞方面表示,其諾基亞中國區企業資訊總監龔文菲出國在外,無法回復,截至記者發稿時,諾基亞並未對此發表任何評論和書面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謝曉萍 發自北京)

責任編輯:張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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