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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垮臺?歐元區解體?20個月來,一聲聲疑問不絕於耳。
2009年12月,歐洲主權債務危機首先在希臘引爆。隨後,危機就像潛伏著的瘟疫,迅速傳染給愛爾蘭和葡萄牙,而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疫情”也呼之欲出。於是,“歐元即將垮臺”之聲在這20多個月時時迴響。
歐元命運坐等德國憲法法院裁決
9月7日,又是一個決定歐元和歐元區命運的節點。
這一天,德國憲法法院要作出裁決,判定“歐洲金融穩定基金”是否違反德國憲法。德國聯邦議會也將投票表決,決定德國是否接受歐元區永久性救援機制。
這一天給出的結果,將決定歐洲金融與經濟的未來,決定歐元與歐盟的未來,決定德國政府與總理本人的未來。因此,德國總理默克爾放棄了訪問俄羅斯,坐等結果。
德國議員狀告救助希臘違憲
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爆發以來,歐盟及其成員國雖然辦事拖拉、效率不高,但還是一直在想方設法救助希臘、愛爾蘭和葡萄牙等國。
2010年5月,歐盟聯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設立了總額為7500億歐元的3年期臨時救助機構“歐洲金融穩定基金(EFSF)”。
2011年3月,歐盟又通過一項協議,設立永久性救援機構“歐洲穩定機制(ESM)”,將從2013年6月起取代屆時到期的EFSF。ESM的有效融資能力為5000億歐元。為了在發債融資時獲得最高信用評級,其認繳資本將達到7000億歐元。歐元區各國的出資額將根據其在歐洲中央銀行的資本比例並兼顧有關國家的相對富裕程度而定。其中,德國佔的份額最大,為2100億歐元。
EFSF設立後,德國聯邦議會也投票認可了該機構。但德國聯邦議員高魏勒及6位“反歐元派”專家認為,德國政府援助希臘等國“違憲”,並向德國憲法法院提起訴訟。
高魏勒等人認為,德國已實施或準備實施的對希臘、愛爾蘭和葡萄牙等國的財政救助,違反德國《基本法》(即憲法)關於德國純債務當年不得超過國內生産總值0.35%的規定;違反德國預算必須由聯邦議會審定的規定,以及公民財産不受侵犯的規定。此外,也違反了不得在負債時互相援助,即《歐盟工作方式條約》第125條的所謂“不救助條款”。
判決結果在意料之中
德國憲法法院9月5日開庭對該案進行審理,7日作出了判決。
判決結果認定,德國救援希臘等國合法(也就是説EFSF合法),但應事先獲得議會同意。
此間分析認為,這一結果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救助計劃需獲得議會認可這將影響德國政府工作的速度和效率。
歐盟委員會迅即做出反應,對德國憲法法院的裁決表示滿意。
至於德國聯邦議會的表決情況,截至記者發稿時還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