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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勇健:融資租賃登記問題在司法解釋層面要補救 但立法解決是根本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6日 20: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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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北京天津9月6日訊 (記者王慧梅) 日前,由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聯合銀行業協會、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主辦的“租賃業發展與制度建設座談會”在天津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張勇健出席會議,在參與“善意取得制度對租賃業的消極影響”這一話題討論時,他表示目前有關融資租賃的司法解釋還很不成熟,尤其是涉及到融資租賃登記的問題。融資租賃登記問題可在司法解釋層面多做補救工作,但最終解決還需要立法。

  張勇健指出,從立法意義上説,善意取得制度是一個進步,體現了立法已經越來越注重鼓勵經濟的發展,推動經濟的加速流轉。融資租賃是一個特殊行業,在大法的背景下,相關配套法沒有到位,造成了目前善意取得制度可能導致出租人權利受損的影響和困難。

  他表示,如果建立融資租賃登記制度,對解決由於適用善意取得制度而受到影響的所有權的保護有幫助,但登記制度的解決最終還是要通過立法。他建議行政管理機構能夠出臺條例或規定,對融資租賃登記進行規範,並在制訂相關條例、提相關立法建議時,應宏觀考慮、合理分配業務中的風險、責任和損失。

  同時,張勇健也表示,雖然融資租賃登記問題的最終解決還需要立法,但在立法的層面上推動很有難度,最高人民法院在立法前,將充分徵求監管機構、業界等各方面的意見,儘量在司法解釋層面多做補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