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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國IV標準實施再推遲 或影響十二五環保指標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6日 10: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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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IV燃油標準或再被推遲。

  9月5日,在“國四標準順利推進對策”論壇上,一些專業人士判斷,由於今年7月1日國內石油公司並沒有按標準供應國III柴油,也沒有任何解釋並説明何時能供應國III柴油,這有可能會導致中國進一步推遲實施國IV(國四)柴油車排放標準。

  此前,中國原定於今年1月1日對柴油車實施國IV排放標準,但由於油品標準制定和實施的落後,暫改為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別對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車實施國IV。

  由於迄今國內市場沒有完全供應國III柴油,新推遲的時間表,可能需要進一步延期。中國環境科學院移動源污染控制室副研究員岳欣指出,國家的燃油“國四”標準沒有實施,是一個很尷尬的事實。目前標準制定機制不完善,最後難以找到問責方。

  而燃油新標準實施時間的推遲,可能會使得十二五環保指標難以完成。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全國氮氧化合物需要比十一五末下降10%。而機動車排放佔據了總排放量的30%,其中重型柴油車氨氮排放量佔到汽車總排放量的70%以上。

  國際清潔交通委員會董事會主席Michael Walsh指出,中國如果不繼續有效管理機動車排放,機動車排放的污染物還會持續顯著地增加。

  排放標準和油品標準不配套

  中國汽車燃油從“國I”到“國V”都有一定的時間表。

  例如,國III汽油標準實施時間為2010年5月1日,國III輕型汽油車標準實施時間在2008年7月1日,時間差距為1.8年。國IV汽油標準實施時間在2014年1月1日,國IV輕型汽油車標準為2011年7月1日,時間差為2.5年。

  國IV的柴油車實施時間在2011年1月1日,目前推遲為2012年7月1日和2013年7月1日,分別對重型柴油車和輕型柴油車實施國IV。

  不少專業人士認為, 已經推遲的國四柴油車等實施時間必將進一步推遲。截至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和珠三角地區分別於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提前實施了國IV排放標準及相應的油品標準。

  南京提前實施國IV(2011年1月1日)的申請儘管已經獲得了國務院的批准,但由於沒有國IV油品供應,卻無法如期提前實施標準。因為清潔油品供應跟不上,有些地方想更快地提高排放標準,卻無計可施。

  中國環境科學院專家岳欣認為,目前機動車的排放標準和油品標準是否配套,制約了中國國IV燃油的運用。

  在燃油標準的制訂機制上,要求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組織專家組成的標準化委員會,參加制訂和審判工作。但是目前石化部門的人員佔90.1%的比重,汽車行業僅僅佔2.3%,環保部門人士佔據5%左右。

  “國三國四”燃油本來制訂了一定的過渡時間,但是實際上在過渡期沒有供油。同時過渡期沒有明確的方案,時間、空間、措施步驟上沒有明確的要求,由誰來主導也沒有説明。

  中國石化科技開發部技術監督處副處長付偉認為,目前由於成品油價格機制沒理順,因為高品質的燃油價格貴,但是煉油企業的成本高,煉油企業虧損嚴重,加上新標準燃油的煉製需要鉅額投資,這些制約了新標準燃油的推出。

  或影響十二五環保指標

  中國新標準燃油的推遲可能會影響十二五環保指標的完成。

  根據十二五規劃,氮氧化合物排放需要在5年減少10%,不過,由於“國四”標準的推遲,可能會影響上述環保指標的完成。

  中國目前的機動車是氮氧化合物的重要污染源。無論是通過加嚴標準來減少柴油車新車排放,還是通過更換尾氣排放處理裝置來減少柴油車在用車排放,使用低硫柴油都是必要條件。

  “十二五”新增氮氧化物減排的約束性指標(機動交通是其重要排放來源),重點行業、重點地區氮氧化物在2010年基礎上減排10%的指標能否達成,中國機動交通帶來的嚴重污染、排放能否有效緩解,油品質量已經成了影響全局的“牛鼻子”因素。

  環保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主任湯大鋼認為,目前需要解決燃油和汽車標準不配套的問題。目前汽車廠家已經生産出國四標準的車,但是汽油難以供應。這説明,“第一我們要車油一體,解決污染問題,車和燃料要綜合考慮。第二是油到車到,這是大原則。”

  湯大鋼稱,中國應該儘早實施更高標準的燃油高標準,越早越好,確保達標需要一系列監督管理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