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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證所發佈公告稱:近日,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有關批復,中國證監會核準公司變更業務範圍,並核準公司收購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泰聯合證券)的安陸碧涢路證券營業部等77家證券營業部。同時,中國證監會以有關批復核準華泰聯合證券變更業務範圍。
按照“劃業務而治”的方案,華泰證券與華泰聯合證券有望發揮出更大的整合效應。華泰證券昨日發佈《關於與華泰聯合證券進一步業務整合併變更業務範圍獲批的公告》,拉開了與控股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新一輪業務整合的帷幕。
公告顯示,本次整合主要涉及雙方的經紀業務以及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業務整合完成後,華泰證券的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限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變更為限國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證券承銷業務,減少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並將經紀業務的區域範圍擴展到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其他業務範圍不變。華泰聯合證券不再從事經紀業務,承銷與保薦業務範圍將擴展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國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除外,其他業務範圍不變。
分析人士表示,華泰證券與華泰聯合證券的此次業務整合為公司業務體系的戰略重構提供了契機,將突破兩家公司目前面臨的業務發展局限,進一步提升經紀業務和投行業務的核心競爭力。華泰證券集證券、基金、期貨、直接投資和海外業務等為一體的、國際化的證券控股集團架構將越來越清晰,公司將更具長期投資價值。整合將使雙方真正實現“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