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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蔣飛
證監會對《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進行了修訂,今後基金公司的專戶理財業務將不再有硬性的門檻,運作規範、具備相應投研能力的基金公司均可申請該項業務。
第一財訊:證監會對《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進行了修訂,今後基金公司的專戶理財業務將不再有硬性的門檻,運作規範、具備相應投研能力的基金公司均可申請該項業務。
在9月2日下午的新聞通氣會上,證監會基金部有關人士介紹説,修訂後的辦法取消了關於管理證券投資基金2年以上、公司凈資産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管理資産規模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等條件。法規修訂後,所有經營規範、配備專門業務人員、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均可申請專戶理財業務資格。
此外,專戶業務,包括一對一和一對多,産品的初始規模限制由原來的5000萬元降為3000萬元。
專戶業務開展已近3年時間,證監會方面認為降低門檻的條件已經具備。截至6月底,已有37家基金管理公司取得了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資格,管理專戶資産約1000億元。
針對降低專戶門檻是否為了鼓勵新基金公司先做私募業務的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在審核新基金公司設立時仍然是執行公募業務的標準,但新基金公司從自身策略出發,可以先開展專戶等私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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