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房産加名稅正式取消 已徵稅款可申請退還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2日 14: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新婚姻法解釋引發夫妻房産加名風潮,部分地區稅務機關對婚前房産徵收"加名稅"引發公眾質疑。婚前房産婚後加配偶的名字到底要不要徵契稅?昨天,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一錘定音——免徵。然而新規同樣引起了熱議,很多問題似乎依舊懸而未決。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很簡單,就一句話,就是説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房産和土地權屬原來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變更到夫妻雙方名下的時候不徵收契稅。具體解釋説有兩個要素,一是以前根據我們國家的契稅暫行辦法,房産贈與在沒有具體説什麼關係就只説贈與的情況下是需要徵收契稅的,這也是為什麼各地出現“加名稅”這種説法的原因,現在明確了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變更是免徵交納契稅的,不是説不需要交納,而是説是一種免徵,把夫妻關係作為一種免徵的特殊關係界定下來,那麼同時特別強調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也就是説如果想在夫妻結婚之前進行財産的變更,實際上還是需要進行交稅的。

  有很多人也有疑問,如果這個房子是婚前一方購買的,比如實際上這個房子在結婚之前已經被一方把所有財權都買下了,貸款都已經還完,這種情況下需不需要加稅呢?有關方面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也是不需要交稅的,只要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想把自己這一部分房産贈與給婚姻關係中間的另外一方,都是不需要增稅的,因為專家認為在這樣一種贈與關係中間,實際上沒有發生金錢上真正的交易,只是一種觀念的變化,本身就不應該交納契稅。

  據媒體介紹有的地方已經徵收了加名稅,那是否可以退還呢?關於這個問題從目前的通知上來説並沒有解釋或明確的答覆,但是稅法方面專家表示説,在交完稅之後,如果發現這個稅是不合理或不需要交納的,可以申請國家有關部門把這部分稅退還。我國稅法有規定,如果交納的稅是不合法和不合理的,那麼從交稅的這一天開始的三年之內都有權利要求把這部分稅款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