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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發出通知明確婚前房産夫妻加名免徵契稅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2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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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穎川)昨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房屋、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契稅政策聯合發出通知明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

  廣東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對南方日報記者回應表示,廣東將嚴格遵照此通知執行,此前,廣東也一直沒有對婚前房産加名徵收契稅。

  在房産價格持續高企的背景下,婚前房産婚後是共同財産還是個人財産已成公眾焦點。《婚姻法解釋(三)》近日出臺後,“老公成了房東”的情況十分普遍,也因此盛傳各地出現房産證“加名熱”。

  8月23日,南京地稅部門針對房産加名開徵3%的契稅,評估價格100萬元的房屋加名須繳納高達1.5萬元的契稅,這在普通百姓看來著實無法接受。該話題迅速在網上引發熱議。

  之後,據國內媒體報道,成都、泉州、蘇州、無錫等城市也都已針對這一行為徵稅,武漢更是提出要徵收高達4%的“加名稅”。以武漢為例,如果所持房産是婚前購買的,房産證只署了一方的名字,結婚後配偶要求在房産證上增加名字的,需要先辦理公證手續,雙方約定持有該套房産的份額,然後按照贈與房産的手續辦理,並繳納4%的契稅;如果該套房子是婚後購買,只寫了一方名字,那麼配偶要求增名時,只收取手續費用,不涉及稅費。

  □各方反應

  專家:按“贈與”收稅存在疑問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對此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以贈與的名義發生産權轉移必須是在非家庭成員之間,而夫妻是家庭成員,稅法並沒有明確規定婚前財産添加配偶姓名之後發生了産權轉移。因此,地方稅務局按照“贈與”來收契稅是存在疑問的。

  網友:男性不認同的居多

  昨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公佈後,廣大民眾奔走相告。記者在新浪微博上做了隨機調查,不少女性表示認同官方規定,但男性則不認同的居多。女性網友Yejiyuan稱,“終於回歸家庭內部財産轉移免稅的合理範疇內了”。

  而男性網友“常言”則表示,“這樣的好事,恐怕會影響婚姻家庭的穩定性,可悲!明明是我婚前獨自買的房,對方説要加名,你説我加還是不加的好?以前還有一個稅收的藉口,現在連藉口都沒了,心裏糾結,無奈啊”!

  同是男性網友“Orange”則表示,“我不這樣認為,要是房子為一方婚前所購買,婚內加名,這就是贈與。如果婚內購買,一開始只有一方名字,後來相加,那才是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