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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昨天(8月31日)出臺,規定自製火鍋底料、飲料、調味料所含添加劑名稱要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監管司副司長陳谞提到,《規範》明確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晨檢制度、備案公示制度等,食品添加劑應達到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和專櫃保存。
陳谞:“比如,明確規定自製火鍋底料、飲料、調味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向監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予以公示。”
陳谞介紹,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將提供的食品留樣。
陳谞:“明確規定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應設置與生産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檢驗室,配備與産品檢驗項目相適應的檢驗設備和設施、專用留樣容器和冷藏設施。”
陳谞表示,對於達不到《規範》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要依法要求其進行整改。
陳谞:“對於在食品貯存、餐用具清洗消毒、環境整潔等方面存在違反《規範》要求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 (記者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