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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新規今起執行 借殼上市門檻提高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1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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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日起,企業進行重大資産重組難度有所提高。證監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今日實施。新規執行後,資産重組財務標准將不亞於首次發行新股,屆時,“殼”資源或將不再搶手,同時也可為市場熱炒“ST類”題材股票降溫。

  該項新規定打出了三記“重拳”:整肅借殼上市、完善發行股份購買資産和並購重組配套融資。新規旨在遏制借殼上市內幕投機交易,提高並購重組審核效率,以及拓寬兼併重組融資渠道。

  清科研究中心徐衛卿告訴記者:“新規較此前變化有三大亮點。第一點是在法律上明確定義了資産並購、借殼重組的含義。即注入資産必須達到100%,不能置換部分資産,今後借殼上市不能再打這個政策的擦邊球了;第二點是,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産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第三點就是,借殼公司不能再與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關聯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依靠借殼上市的企業今後有了財務門檻。“這個門檻甚至高過了創業板上市的標準,這將對資産重組上市企業的質地有一個管控,今後垃圾公司將很難再借助殼資源實現上市。”有業內專家説。據了解,創業板上市企業的財務門檻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

  此前“ST類”公司一度在A股市場“興風作浪”。絕大部分“ST類”公司或者連年虧損,在破産的邊緣垂死掙扎;或者被監管層處罰、要求暫停上市,但退市機制的不健全導致這些“名存實亡”的公司幽靈般徘徊在證券市場。一些不具備在主板上市資格的公司盯上了這些殼資源。通過“買殼”和“換殼”,即並購、資産置換等方式進行重組,以求達到間接上市的目的。相比IPO的嚴格審核和漫長等待,借殼上市無疑是一條捷徑。它不像首發上市那樣須經過層層關卡,不必經過漫長的審批、登記、公開發行手續,企業財務披露也比較寬鬆。

  對此徐衛卿認為,在新規下,借殼上市不再是“一步登天”的捷徑,對劣質“ST類”殼資源的搶奪和盲目炒作或將降溫。通過新規的規範運作和嚴格審核,市場投機炒作將被遏制,借殼上市趨於理性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