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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公司:談不攏,告去吧!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1日 0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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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高朋被裁員工告訴羊城晚報記者,29日下午高朋華南各區域被裁員工代表與高朋總部高層進行了長達了7小時的談判,但是高朋不僅對裁員行為無法提供任何證據及文件,對華南地區勞動者提出的解聘補償申請也不予理會。

  7小時的僵持,究竟談了什麼?

  據記者了解,導致被裁員工情緒極度不滿的原因有二:一、高朋從未對裁員做出正式解釋;二、高朋給出的賠付金額存在差別待遇。29日的談判,也主要圍繞這兩個問題展開。30日,羊城晚報記者致電參加了談判的中山區被裁員工K女士。K女士告訴記者,對於裁員的原因,高朋依然沒有給出任何解釋,“不要説滿不滿意了,連個答覆都沒有”。

  説到最為敏感的賠償問題,K女士就更為氣憤了。此前,高朋上海被裁員工拿到了兩個月工資的賠付金額,而在華南區,這個標準不僅大大縮水,還厚薄不一,存在3天、18天、30天三個標準。“他們昨天説,公司出了一個文件,8月15號之前是一個賠付方案,而15號之後則是另一個賠付方案。”K女士説。事實上,以15號為分界線的説法是29日談判才首次提出的,之前高朋從來沒有向被裁員工提及此事,高朋與上海分站被裁員工談判時也沒有任何消息曾提及這個分界線的事情。

  為此,被裁員工要求高朋出示相關文件證明“分界線”這個説法,但高朋以公司內部文件不能外傳為由拒絕了。

  被裁員工致信高朋主管

  據K女士透露,高朋承諾30日中午12點給予賠償答覆,但是對於維權員工的申請卻沒有實質性回應。於是,被裁員工以“華南區維權員工”的名義向高朋負責人歐陽雲發郵件懇請給予回應。

  如果説29日的談判有什麼成果的話,就是高朋答應將桂林站被裁員工的賠付標準從3天調整為18天。截至目前,華南區除了中山站的賠付標準是一個月工資外,其餘地區的普遍是18天的賠付標準。對於華南區被裁員工要求的“同等待遇”,高朋不予理會,甚至還表示,如果勞動者對現有的賠付不滿意,可以直接走法律訴訟程序。“高朋現在的態度就是,你們如果不滿意,你們就去仲裁,就去起訴。”K女士説。

  被裁員工代理律師趙佔領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一次性裁員20人以上屬於經濟性裁員需要履行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方可裁減人員,並且要對被裁人員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