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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房地産商逃漏稅花樣多多,一開發商被曝出超低價納稅申報
鄭州市商品房每平方米673元,你信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鄭州的稅務部門信了,鄭州的一家房地産公司就因為報出這價逃稅了62萬多元。但河南的審計部門不信,查出全省多家房地産商逃漏稅,手段“五花八門” 。日前,河南省審計廳公佈對全省100家房地産開發企業2010年度稅費徵管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結果顯示,去年審計部門抽查15家房地産企業,共查出偷逃稅887萬元。在對27家房地産企業的審計調查中發現,少繳納土地增值稅2527萬元。
【偷稅手法】
手法一:偽造報價,每平方米報價673元
鄭州市金水區商品房每平方米673元?可這種報價方式卻輕易瞞過了稅務人員的眼睛,使房地産商逃稅62萬多元。
河南省審計廳審計抽查時發現,鄭州一家房地産公司2010年出售的36套商品房中,合同價款最高每平方米4801元,最低每平方米只有673元!鄭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0年金水區商品住宅(含經濟適用房)每平方米均價為5610元。對比之下,該房地産公司的合同單價遠遠低於金水區商品住宅均價,房地産商放低報價,是為了逃稅。
審計報告顯示,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地稅部門對計稅價格明顯偏低的行為疏于監管,造成企業少繳了相關稅費。經測算,2010年按每平方米5610元核定,該公司就少繳各項稅費62.48萬元。
手法二:預收房款,查出偷逃稅887萬元
提前交房款有可能幫著開發商逃稅。有的企業預收房款仍使用自有票據,通過收款不入賬的方法,少申報應稅收入。
抽查河南6市15家房地産企業發現,這些企業採取隱瞞收入、預收房款和價外費用挂賬、售房款抵欠工程款等方式,不如實申報納稅,造成少繳稅費887萬元。省審計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有關稅務機關與相關企業及時進行了清算,未及時徵收和少繳的稅款已經全額入庫。
手法三:開N個賬戶,讓稅務部門看不到資金流動
房企開多個銀行賬戶也能偷逃稅?河南省審計廳在對省地稅局直屬分局和鄭州新區地稅局管轄的部分房地産企業抽查時發現,普遍存在著在多家銀行開戶,並未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的情況,使企業的銀行賬戶脫離稅務機關的監管。按照稅法規定,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情況進行監管。但在實際執行中,由於稅務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沒有可操作性的協作配合製度,造成稅務機關在實踐中難以落實。審計報告認為,由於房地産行業資金量大、資金往來頻繁,稅務機關對企業銀行賬戶監管落實不到位,影響了對企業稅收繳納情況的徵收和監控。
手法四:內外勾結,以“招商引資”為由變相減免稅款
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等為由,部分地區的稅務部門變相給房地産企業減免稅款收入。審計報告顯示,在對鄭州等10個地市地稅部門管轄的50家房地産企業審計時發現,延緩、應徵未徵或提前徵收稅款高達1.7億元。其中,延緩和應徵未徵稅款1.36億元,提前徵收0.34億元。
手法五:監管漏洞,少徵2527萬元土地增值稅
國家增收土地增值稅,目的是遏制房價,終結房地産企業暴利,可在執行中,稅務部門缺乏嚴格監管,造成少繳納土地增值稅2527萬元。按照規定,普通標準住宅(140平方米以下)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1.5%,非普通標準住宅(140平方米以上)為3.5%,其他房地産項目(除住宅以外)為4.5%。審計發現,在實際操作時,企業實際執行稅率不統一。經對11家房地産企業審計調查發現,2010年銷售的地下室和車庫應按4.5%的預徵率繳納土地增值稅,實按3.5%或1.5%繳納,造成房地産企業少繳土地增值稅235萬元。
在對16家房地産企業的審計調查中發現,銷售的非普通標準住宅和商業項目,應分別按3.5%和4.5%的預徵率繳納土地增值稅,實際執行中,有的按普通住宅適用的1.5%的預徵率繳納;有的應按4.5%繳納的實按3.5%執行。由於非普通住宅和商業項目土地增值稅稅率執行不統一,造成少預徵土地增值稅2292萬元。
【整改意見】
9月底前整改完畢
河南省審計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地稅部門正在查漏補缺。目前,大部分問題已經進行整改,9月底之前,所有問題都將整改完畢。
有關專家認為,開發商漏稅現象普遍存在,與地方稅源之爭有密切關係。一些大開發商往往是地方招商引資項目,通常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一方面要完成稅收任務,另一方面害怕與投資者産生不快。因此,開發商要求的一些條件,地方政府和稅務部門能操作的往往都會給予方便。有關政府部門應加快建立房地産稅收控管體系,對現行政策不明確的地方,儘快執行統一政策。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