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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孟青青
本報記者 高麗莎
早報訊 昨日,杭州市物價局公佈了7月以來杭州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結果。包括杭州萬科郡園置業有限公司、杭州錢江城發展有限公司等5家房開商企業被列入未實施“明碼標價”黑名單,合計擬處罰款161.3萬元。
杭州市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工作此次共計出動17個檢查組,對138個在售樓盤進行檢查,並邀請媒體參與巡查。
從檢查情況看,絕大多數樓盤一房一價執行情況良好,明碼標價內容較為規範。但仍發現5家企業存在無明碼標價牌、明碼標價內容不全、已售房源標價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此次被罰企業包括:
杭州萬科郡園置業有限公司“萬科草莊”項目,在銷售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標價牌,有181套在售房源未標示戶型、層高、套內建築面積、公攤建築面積、計價單位等內容。按每套罰款3000元,無標價牌罰款5000元的標準,擬依法處以54.8萬元的罰款。
杭州錢江城發展有限公司“賀田尚城”項目,在銷售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標價牌,有76套在售房源未標明層高、計價單位、銷售狀態等內容。按每套罰款3000元,無標價牌罰款5000元的標準,擬依法處以23.3萬元罰款。
浙江錢江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錢江彩虹豪庭”項目,在銷售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標價牌,有174套在售房源未標明戶型、層高、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建築面積、計價單位、銷售狀態等內容。按每套罰款3000元,無標價牌罰款5000元的標準,擬依法處以52.7萬元罰款。
杭州華鴻怡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羅蘭春天”項目,部分已售房源明確標示已售狀態,同時標示的價格高於實際成交價格,對消費者有明顯的誤導性,構成誤導性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擬依法處以30萬元的罰款。 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查處並公佈上述案件的目的在於提醒所有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浙江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必須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必須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準確標示每套房源銷售狀態,不得捂盤惜售;已售房源應標示銷售狀態,同時標示價格的必須如實標示實際成交價格,不得標示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標價語言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嚴謹,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或者模糊性語言標價,切實規範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市民若發現商品房有上述違規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