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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消息指,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前高層人員崔永年(男)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指崔涉嫌于2008年中信泰富發出盈利警告前,就該公司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
昨天,崔永年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否認兩項內幕交易控罪。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戴維將案件押後至2011年10月20日進行審前復核,崔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
據悉,崔永年在案發時是中信泰富財務部的助理董事,即財務部的副主管,是公司其中一位高層管理人員。
香港證監會指出,崔永年分別在2008年9月9日及9月12日沽出合共81000股中信泰富股份,而他當時掌握了有關中信泰富的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他知道中信泰富所持有的多份外匯衍生工具合約錄得外匯虧損,並在該公司公佈虧損前出售股份。香港證監會指崔因沽售股票而避免承受約136萬元的損失。
中信泰富其後於2008年10月20日發出盈利警告,披露上述外匯虧損。
根據港交所有關賣空數據顯示,中信泰富股票在2008年9月的賣空數量日平均約十多萬至數十萬股;但到10月股份沽空規模驟然提速,多個交易日出現近百萬股的賣空,如10月10日賣空數量便高達340多萬股,股份停牌前的10月17日也達128萬股。
與此同時,中信泰富的股價也從2008年9月初的27.3港元跌至當年10月19日的14.52港元,跌幅達53.2%,遠遠超出大盤跌幅。
中信泰富表示,崔永年已于2010年7月離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