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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方高校負債超百億 賣地或成還債主要途徑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6日 10: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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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昭

  目前湖北高校負債已經超過100億元,未來賣掉閒置的土地或許將成為高校還債的重要途徑之一。

  湖北省近日發佈的《關於減輕我省地方高校債務負擔化解高校債務風險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在嚴格控制高校新增貸款的基礎上,用5至8年的時間,逐步化解2009年8月底經審計認定的全省地方高校貸款餘額133億元(其中高校113億元,市州所屬高校20億元)。

  具體化解進度為,2012年以前,在最大限度爭取中央財政支持的基礎上,由省、市州財政、高校共同化解貸款餘額的60%(即80億元);其餘40%的貸款餘額(即53億元),由各地方高校在2012年以後自行化解。

  高校負債發展是高校擴招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産物。1999年高校擴招後,很多教育資源跟不上。為了適應擴招的需要,很多學校選擇了建新園區。“錢從哪來,從銀行貸款,絕大部分選了這個路。”中科大原校長、現南方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之前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曾表示,“(中科大)當時沒有選擇這條路,是冒了巨大風險的。”

  但大規模的擴建和貸款也使得很多高校背上了沉重債務,幾年前吉林大學曾爆出負債高達30多億,不得不靠賣地來還債。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全國共有1164所地方所屬的普通高校負債,金額約為2634.98億元。

  教育專家、信孚教育集團董事長信力建對本報表示,中國的公辦高校財政不獨立,“但它又具有法人地位,它能貸款,有籌集資金的能力,但它又沒有(還款的能力)。”

  “近年來,隨著還貸高峰的到來,一些高校還本付息壓力不斷增大,債務風險日漸顯現,嚴重影響了我省高校的穩定和發展。”《意見》指出。

  《意見》提出了化解債務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強基本建設監管、嚴防産生新債;建立引導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積極化債;鼓勵盤活存量土地,拓寬化債途徑;統籌學校各類資源,開源節流還貸;加強高校財務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其中,盤活存量土地將可能成為不少高校化債的重要途徑。《意見》提出,凡建有新校區且佔地面積達到核定規模的高校,其閒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必須在2012年底以前通過“招、拍、挂”或者政府收購儲備等方式進行處置,其土地出讓收入在扣除必須上交中央的稅費和計提各項專項資金後,原則上用於償還債務。對負債較重而處置閒置或低效利用土地不積極的高校,其所在地政府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這也意味著,越來越多的高校將可能通過“土地置換”等方式,將學校的主體遷至新校區,原先位於中心城區的舊校區、零散校區隨著土地價格的不斷走高,通過出讓獲得一筆可觀的土地收益,解決目前負債過重的問題。

  但外界也擔心,原來很多高校在城區,對周圍城區具有潛移默化的文化影響,但目前這種“高校郊區化”的過程使得不少大學喪失了自身原有的特色,尤其是很多建在郊區的大學城,沒有什麼文化傳承氣息。

  “原來的學校各有各色,同是樹木,但不同的樹有不同樹的特色,但現在千樹一面,千校一面,相互之間沒什麼區別。”信力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