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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張媛) 七年間,十次收受他人好處費1164萬餘元。近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維列,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此前,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因涉貪被審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原副巡視員任依娜、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彭英斌相繼因受賄獲刑。刁維列的案發,與該三人部分涉案事實一樣,均為在地稅系統推廣稅控收款機、稅控器等系列的招投標項目中,涉嫌從中收受好處費。
7年10次收取鉅額好處
檢方指控,刁維列于2002年至2003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受北京天瑞泰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金奎請托,為該公司代理的某公司,在北京地稅局稅控裝置産品選型項目中,順利中標以及中標後,分配到較好的銷售區域提供幫助。為此,刁維列通過周毅(另案處理)先後六次收受該公司給予的184萬餘元。
此外,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刁維列曾替法定代表人為趙耘的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發票系統、IT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運行維護項目中中標,以及為趙耘所在的北京昆易實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代理的浪潮齊魯軟體産業有限公司,在稅控收款機、稅控器和金融稅控收款機選型項目中中標提供幫助。刁維列曾通過周毅等人,先後四次收受趙耘所在公司給予的人民幣共計980萬元。
應標企業都打過“招呼”
據相關材料顯示,2007年,浪潮齊魯軟體産業有限公司參與招標時,北京市地稅局發佈招標公告,並擬確定了五家生産企業提供高檔稅控收款機等。在七人評標委員會中,兩名為來自高校的專家,彭英斌、刁維列等官員也在其中。在評標時,彭英斌把任依娜打招呼的事告訴了刁維列。為此,當專家問及與稅務局合作公司情況時,刁維列將王紀平事先確定好範圍的六七家重點公司作了介紹。
檢方認為,刁維列的行為涉嫌受賄罪。
■相關案件
任依娜案
任依娜(女)1954年11月出生,曾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助理巡視員。2011年4月,因受賄550余萬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彭英斌案
彭英斌(男)北京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2011年5月11日,因收受賄賂186萬元,獲刑10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