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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人:農業部有關負責人
目前,我國的農業補貼政策主要包括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簡稱為“四補貼”。
種糧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共1011億元
2011年繼續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資金原則上要求發放到從事糧食生産的農民。今後將逐步加大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力度,將糧食直補與糧食播種面積、産量和交售商品糧數量挂鉤。建立和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産資料成本,新增部分重點支持種糧大戶。今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糧食直補151億元,農資綜合補貼860億元,兩項補貼合計1011億元。
良種補貼規模擴大
2011年良種補貼規模進一步擴大,部分品種標準進一步提高。今年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220億元,比上年增加16億元。小麥、玉米、大豆和油菜每畝補貼10元,其中,新疆地區的小麥良種補貼提高到15元。早稻補貼標準提高到15元;水稻、玉米、油菜補貼採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小麥、大豆、棉花可採取統一招標、差價購種補貼方式,也可現金直接補貼;繼續實行馬鈴薯原種生産補貼,在藏區實施青稞良種補貼,在部分花生産區繼續實施花生良種補貼。
農機具購置補貼同比增加20億元
2011年,農機具購置補貼增加到175億元,比上年增長20億元,補貼範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補貼機具種類涵蓋12大類46個小類180個品目,在此基礎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個品目。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