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輿論認為,康菲在漏油事故中表現傲慢與處罰過輕有關。不過20萬元的罰單已達行政處罰上限,進一步追責需進入法律程序。(圖片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中新網8月18日電 對在渤海灣造成漏油事故的康菲中國的批判繼續升級。除批評其對待事故怠慢拖延外,更有媒體指責康菲中國利用漏油事件提高自身知名度,甚至以此作為招聘廣告。
康菲利用漏油事故打招聘廣告
漏油事故最早發生於6月初,從最初的遮遮掩掩,到被曝光後勉強承認,再到未能在國家海洋局限定的期限內完成清污,康菲在漏油事件中的怠慢態度,導致事故兩個多月來不斷惡化。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康菲居然還利用漏油事件來為自己做廣告。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康菲公司在其官網上的一則招聘通知中稱“隨著中國渤海灣康菲鑽井平臺漏油事件的不斷演變,使美國康菲石油公司的知名度得到了很大幅度的傳播,也使得美國康菲潤滑油被越來越多的行業內人士所關注,業務成交量同比大幅度提升”。
康菲潤滑油部門一位相關人士稱,康菲希望借此機會拓寬渠道,並“借助這次品牌廣泛傳播的機遇,共同分享康菲潤滑油成長所帶來的喜悅。”
國家海洋局再約談
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前日再次約談康菲公司主要負責人,了解排污進展情況,並督促康菲公司8月31日前封堵溢油源,清理完泄漏的海底油污。
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發生後,國家海洋局曾向康菲公司提出“兩個徹底”的要求,即徹底排查溢油源,徹底封堵溢油,確保不再發生新的溢油風險。海洋局此次是在“兩個徹底”限期僅余半月時間之際,再次約談康菲公司。此前,海洋局曾批評康菲公司溢油源排查和封堵工作進展緩慢。
索賠面臨法律盲點
輿論普遍認為,康菲公司在漏油事故中表現傲慢,主要與處罰過輕有關。不過就行政處罰而言,海洋局開出的20萬元罰單已達上限,若要繼續追責,則必須要進入法律程序。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于8月16日發佈公告,公開選聘法律機構代理渤海溢油案。此前,北京律師賈方義和河北多名漁民以原告身份向相關法院遞交起訴狀,向康菲中國索賠。
不過官方和民間的索賠,仍面臨著立法上的盲點。據瀟湘晨報報道,國內對海上漏油事故的責任界定和處罰標準的主要依據是《海洋環境保護法》。但除去對海洋水質的破壞以外,漏油事件本身還會對周邊物種生態、漁業水産養殖乃至於沿海居民健康構成持續性的影響。針對上述影響的處罰與索賠顯然不能只通過《海洋環境保護法》得到支持。
相比之下,美國應對2010年BP墨西哥灣漏油事故的做法無疑為國內司法部門提供了樣本。針對該事故,美國司法部門指責BP違犯了《清潔水法》、《石油污染法》以及《瀕危物種法》等數部法律,完備的法律體系為全面處理涉事方提供了支撐。(中新網能源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