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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首例社保詐騙案宣判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8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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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紅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騙取醫保基金23.6萬元的孫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萬元,同時責令孫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

  去年7月,社保中心稽核人員通過醫保結算實時監控系統,發現孫某等7名糖尿病患者,經常同一時間到醫院掛號、頻繁刷卡、超量購藥,而且購買的藥品種類相似。一般情況下,醫院在給需要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一次開一至兩周的藥量,減少患者來醫院開藥的頻率。而孫某等7人每週至少來醫院三至四次,拿的都是相同的治療糖尿病的藥,且藥量非常大。孫某等人的行為引起了社保中心稽核人員的注意,在調取孫某等人的就醫記錄進行詳細分析後發現,僅一年多時間,這7人大量購買的治療糖尿病藥品所發生的門診特病費用就達36萬多元,存在騙保嫌疑。

  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間,孫某使用自己及6名親屬的醫保卡,並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天津市多家醫院大量騙購各種治療糖尿病藥品並非法倒賣套現,牟取私利。經查實,孫某騙購的藥品價值共23.6萬多元。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萬元。同時責令孫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文/曲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