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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灣溢油引發百億元訴訟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7日 1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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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打公益官司 向海洋局提起行政訴訟 同時 要求中海油、康菲公司設立賠償基金

  本報訊(記者 王巍 實習生 房曉東)就在國家海洋局宣佈要就渤海灣溢油事件向相關公司追究責任的同時,海洋局因為該事件被告上法庭。

  昨天,在北京國貿大廈的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向媒體宣佈,他以個人名義向北京一中院、海南省高院、青島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發去《行政訴訟狀》和《溢油事故環境公益訴狀》,要求海洋局因行政不作為向公眾道歉,要求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向公眾道歉並立即成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等。

  據悉,這是我國首例由個人發起的針對渤海灣溢油事故的公益索賠訴訟。

  賈方義律師在起訴中稱:請求法院判令中海油公司和康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污染侵害,消除污染;立即依法向中國公眾通報污染情況和補救措施的進展情況,向中國公眾公開道歉;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用於對這起事故的污染損害賠償和生態恢復。

  賈律師説,100億的公益賠償金是公益環保組織估算出來的,將主要用於渤海沿海地區生態恢復等。之所以在青島和天津這一渤海地區之外,還選擇訴訟至海南省高院,是因為油污在沉入海底後,隨著洋流方向會進入南海區域,影響當地的生態,同時,海南省高院是公益訴訟的試點單位,那裏設立有公益訴訟基金,立案的可能性比較大。

  據了解,訴訟是在8月9日提交的,截至目前,青島市海事法院和天津市海事法院立案庭的負責人都已聯絡過賈律師,並討論了立案事宜。

  賈律師還表示,今天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告是海洋局。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家海洋局應及時、準確地公開溢油信息,但其不僅在一個月後才公佈這一溢油事故,而且把該起事故的責任方狹義地確定為‘石油開採操作方’。”訴訟中,賈律師請求法院確認被告沒有及時向公眾通報溢油事故信息,構成行政不作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糾正行政不作為的行為,併為此向公眾公開道歉。

  最後,賈律師稱,渤海蓬萊19-3油田是由中海油與康菲中國雙方投資合作開發的,開採出來的原油的財産權由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共有,其原油溢漏産生的損害責任的承擔義務,依法當然也必須由雙方來承擔。

  ●今日追訪

  被告方均無具體回應

  康菲公司表示,目前正在與海洋局溝通,但是對於海洋局未來可能採取的行動不作推測和評論。

  此外,康菲公司稱,公司發現有少量油滴從C平臺附近已回收油基泥漿之處的海底冒出。目前正對此區域進行不間斷的嚴密監控,以便確定這些油滴的來源,並在海面將其回收。同時,由於天氣原因和渤海灣海面狀況,潛水清理工作目前暫停。

  海洋局方面對賈律師的起訴未作具體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