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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16日披露,今年上半年查處各類外匯違法違規案件1865件,涉案金額超過160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分別增長26.2%和26.9%。外匯局稱,面對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將繼續嚴厲打擊跨境資金違規流動,特別是對“熱錢”流入保持高壓態勢。
外匯局強調,將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協調合作,充分發揮相關協調機制的作用,形成應對和打擊“熱錢”的監管合力。
針對當前外匯違法違規資金流入與結匯的重點渠道和典型手法,外匯管理部門進一步改進檢查手段,全面推廣外匯非現場檢查系統,對各類市場主體外匯收支活動實施全方位監測,不斷提高對外匯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精準度。2011年上半年,各地外匯管理部門共開展了80多項專項檢查,並查處了廣東、上海、江蘇、山東、廣西和海南等地的一批大案要案。從查處情況看,上半年外匯管理部門共處行政罰沒款2.6億元人民幣,已超過去年全年罰沒款總額(2.43億元人民幣)。
在已查處的金融機構外匯違規行為中,短期外債超指標、違反規定辦理結匯與售匯業務、違規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未對經常項目收付單證的真實性進行合理審查等較為突出。前三類違規行為的涉案金額總計達到了92.7億美元,佔全部涉案金額的57.9%。
在已查處的企業外匯違規行為中,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外匯或者結匯人民幣資金用途最為突出,其次是違反外債管理規定行為,再次是違規將外匯匯入境內或非法結匯行為,上述三類違規行為的涉案金額總計達到了25.1億美元,佔全部涉案金額的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