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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留學生子女須交天價學費被指違聯合國公約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6日 1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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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澳洲(微博)新快網報道,在澳留學生和其他臨時簽證持有者被迫每年為他們的孩子支付數千元學費,讓他們就讀公立學校,而這可能違反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維州公平機會和人權委員會(Victorian Equal Opportun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正在為州政府準備一份報告。報告指出公立學校的學費,尤其是小學,與聯合國公約的規定不相符。公約要求小學教育為“義務教育,而且對所有人免費”。該委員會還表示,這種做法違法了維州的公平機會法。該法規定學校不準有國籍歧視,而且維州的人權章程也説明了每位兒童都受到這方便的保護,這是他們的最大利益,不得被歧視。

  雖然高等教育是澳大利亞最大的出口行業,但州政府每年都從來澳洲大學深造和進行高等教育的海外父母身上賺取數百萬元,因為這些父母要送孩子上公立學校就要交大筆學費。南澳的小學學費在3600元左右,高中則大約4500元,而在首都地區,11和12年級的學費達到近14000元。諸如遲457簽證等臨時技工簽證的新州和首都地區父母也必須為孩子上公立學校支付費用。新州政府每年向小學和中學收取4500元學費,到了11和12年級就升到5500元,而首都地區的小學收費為9320元,中學收費為12500元,11和12年級收費為13900元。除了學費外,很多州還要收取申請和管理費。

  維州人權委員會正在對簽證持有者的經歷進行調查。首席執行官Karen Toohey稱,自從與印度學生的關係出現問題後,委員會在過去幾年裏一直向國際學生社區諮詢,從而促成了此次調查。Toohey稱:“問題之所以引起我們注意是因為很多人在來澳之前都不知道要交這種學費。”“有不少人對我們説,他們正考慮將孩子送回國讀書,因為在他們完成學習期間,讓孩子們在家鄉與祖父母們生活可以節省不少錢。”Toohey還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只約束聯邦,而不是州政府,問題將由聯邦政府與各州進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