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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出臺文件,決定對城鄉低保對象發放生活補助,並從8月起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
這是繼上月啟動物價上漲與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後,成都再次出臺措施讓低收入群體共享經濟發展成果。這項新舉措將惠及24萬餘名城鄉低保對象和2.5萬農村五保對象。
發放目的 讓困難群眾共享發展成果
今年上半年,成都為城市低保人員發放了1.02億元低保金,人均補助較去年同期提高了9.5%;為農村低保人員發放了9652萬元低保金,人均補助提高了21%。今年7月,成都還首次啟動物價上漲與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為約30萬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和重點優撫對象每人發放4至6月的價格補貼。
在此基礎上,根據《成都市“十二五”規劃綱要》中“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隨經濟發展及時調整的自然增長機制”等要求,參考經濟發展、居民收入增長和物價指數變動因素,成都市政府決定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併為低保對象發放補助金,以確保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不因物價的提高而降低,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發放影響 新增2萬城鄉居民納入低保
據陳翔軍介紹,成都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提高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從8月1日起執行。具體標準額度為:
1、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五城區及高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00元提高到330元;其餘區(市)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現行
標準的基礎上提高不低於10%;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到不低於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標準的65%。
按此標準計算,全市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增加低保金約27元,全市農村低保對象月人均增加約30元。低保標準提高後,預計成都城鄉低保對象將由目前的22萬餘人增加到24萬餘人,新增2萬名城鄉居民納入低保。
2、對農村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由每人每月不低於260提高到310元,對農村散居的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由每人每月不低於150元提高到180元。此項提標將惠及全市2.5萬名農村五保對象。
同時,成都將為今年1—7月當月登記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發放1—7月的生活補助,標準為:城市低保對象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12元。
今年增加支出6900萬元
提高低保標準並補助低保對象
據陳翔軍介紹,成都今年將新增加6900多萬元支出用於本次發放生活補助、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其中發放生活補助、城鄉低保提標約需6100萬元,農村五保提標需800余萬元。
根據安排,各區(市)縣將於8月30日前完成生活補助發放及調標工作。有關部門也將嚴格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同時做到發放公正、公平、透明。這次提標實施後,成都市城鄉低保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最低供養標準指導線與成都的經濟發展水平基本相適應。
據悉,根據《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十二五”期間,成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將按年均10%的增幅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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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已三次提高低保標準
據了解,成都于1996年和1997年分別建立了農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成都建立了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體系。2005年以來,已先後於2006年、2007年、2009年三次提高了城鄉低保標準。今年上半年,成都為城市低保人員發放了1.02億元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