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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訴
國際快遞丟失半年索賠難
2010年11月1日,何先生帶著包裹來到郵局,準備通過郵政航空特快速遞寄往澳大利亞。郵政工作人員告知,包裹中包含有違禁物品,無法通過航空特快速遞,只能通過其他渠道。原來,何先生這個重達2.5公斤的包裹中裝有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和配件,而手機鋰電池不能通過航空速遞郵寄。
無奈之下,何先生撥通了廣州 信速遞公司電話。很快,對方工作人員上門收取郵件,並承諾可以通過郵局的航空特快速遞郵寄。何先生交了255元郵費,開始期待澳洲的親友收到包裹的消息。
然而,一個星期過去了,包裹卻依然杳無音訊。何先生著急了,趕緊打電話問快遞公司。對方給出的答覆是:澳大利亞郵局查實郵包丟失,並同意通過廣州郵政做出賠償。隨後,何先生根據 信速遞公司的提示,積極向廣州郵政要求賠償。怎知對方一拖再拖,耗時半年多,才迫使廣州郵政答覆同意作出賠償但只賠392.5元。而如果當初通過郵局寄2.5公斤的物品,EMS官方報價是430元。
何先生非常氣憤,個人在郵局無法投寄的物品,為什麼代理公司就能寄?他認為郵局這是對客戶進行區別對待。 信國際航空速遞公司通過廣州郵政郵寄,郵政人員不但沒有阻攔把關,還只收取速遞公司172元運費,一轉身,速遞公司就收取客戶郵費255元。
至今,何先生依然沒接受郵局提出的賠償。他説,必須找郵局討個説法。
B調查
違禁品竟通過代理托運
在何先生出示給記者的資料中,記者看到了郵件的全程跟蹤記錄。該記錄顯示,2010年11月2日,廣州速遞快件監管中心收寄了重量為2.5kg的包裹,並註明實收費用為172元。隨後幾天,該郵件經過封發、開拆、過關、封發,于11月7日到達澳大利亞AUMPNS投遞局。此後,該郵件便失去音訊。
裝有手機電池的郵件是如何通過繞過檢查,順利到達國外的?記者在8月10日撥通了 信速遞公司的負責人胡 斌電話。然而,對方表示公司只是把郵件投遞到郵局,對於其他事情並不清楚。當記者欲進一步了解該公司是否和郵局有合作關係時,這名胡姓負責人不作回答。
8月10日下午,記者通過互聯網找到 信速遞的網站,發現一個EMS快遞報價表,上面直接寫明EMS公佈價以及EMS折扣價,並標明“大貨特價”需“來電諮詢”。以投遞到澳大利亞的物品為例,EMS公佈價為首重0.5公斤210元,續重每0.5公斤55元,如果通過該公司代理,分別降到了150元和35元。
令人震驚的是,該公司能投遞的違禁物品還不局限于手機電池。網頁下方的備註欄用紅色字體標明:本線路接受的物品為:“倣名牌、粉末狀、食品、藥品、光碟、磁碟等;價格另議。”此外,還用加黑字體註明:“EMS遺失賠償方式:在中國為出口前被扣¥40/KG,出中國後在對方國家被扣或丟失我司概不負責。”
提醒:寄違禁品可能被扣
代理公司投遞EMS,費用僅需官方報價的40%;郵局櫃臺不敢收寄的違禁物品,代理公司也敢照單全收。一個偶然丟失的跨國郵件,牽涉出快遞代理行業的種種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