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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從山東過境的颱風不僅分別吹走了獐子島1000萬元和3000萬元的産品,還使得中報因此擺了一道烏龍:在描述因颱風‘米雷’過境引發與威海長青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青公司)糾紛中的800萬元保證金中,第57頁與第80頁的應收賬款表述前後差別巨大。
在6月29日的‘米雷’颱風損失中,由於部分産品被吹入長青公司養殖區域,為及時進入該區域,獐子島于6月29日向長青公司支付保證金800萬元,而當日,長青公司則向青島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獐子島榮成分公司賠償損失2800萬元。
對於上述訴訟的進展,獐子島董秘王欣紅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稱,尚未開庭審理。由於8月10日獐子島再度公告因颱風“梅花”使榮成分公司再度遭受損失,其産品是否會因颱風再度吹入其它公司養殖區就成了投資者關注的話題。但獐子島董秘王欣紅對此予以否認,稱“目前還沒有得到這方面的信息”。
但是,在中報第57頁,期末其他應收款前五名中,長青公司位列第一,而款項內容則是“保證金”,與獐子島關係是“第三方”,期末金額為800萬元,賬齡則是1年以內。但是,在80頁母公司財務報表主要項目註釋中,期末其他應收款前五名中,長青公司位列第五,但款項內容卻變成了“往來款”,與公司關係變成“子公司”。查閱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重要控股及參股子公司中,並無長青公司。
此外,從第40頁的財務報表附注開始,一直到第86頁結束,半年報的右上角提示性文字全部顯示為“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報告”。
對於中報從第40頁開始的“時光倒流”和對應收賬款表述的差錯,有分析人士認為,估計是公司在套用2010年年度報告格式時沒留心所致,但“上市公司對待公開報告的態度由此可見一斑。”同時,分析人士認為,從上市公司對中報的態度和中報表述情況來看,是否還存在其它財務數字因套用格式未能更改而出現的“誤差”,尚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