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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將調整稀土整合淘汰方案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1日 07: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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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內蒙古出臺的稀土上遊企業整合淘汰工作方案,本應在6月底就完成35家企業的整合淘汰工作。然而時至8月上旬,對大部分企業的整合淘汰工作並未取得實質進展。在近日召開的第三屆“中國包頭稀土産業論壇”上《經濟參考報》記者從當地政府部門和有關企業了解到,由於稀土上遊企業整合淘汰工作遭遇了一定的阻力和爭議,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對原有方案進行優化調整。

  方案正在調整優化

  “稀土上遊企業整合淘汰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包括企業的轉産、職工安置、資産處置等等,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包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郭甫欣在9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這樣説。

  對於目前整合淘汰稀土上遊企業的工作進展,郭甫欣告訴記者,目前看已經達到停止原料供應、停水、停電、吊銷營業執照或變更生産經營範圍等條件的企業約有1/3,這些企業已符合關停要求,其他一些企業則正在積極運作當中。

  而按此前下發的方案,內蒙古稀土上遊企業的整合淘汰範圍包括包鋼集團以外的35家企業,其中23家企業位於包頭市。因此,包頭市相關工作的進展關乎整項工作的成敗。

  郭甫欣透露,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的政策,對原有的整合淘汰方案實施修改完善。

  多種爭議掣肘方案進度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內蒙古整合淘汰稀土上遊企業進展緩慢,主要緣于方案出臺後遭到多方面的爭議和質疑。

  多位企業負責人表示,結束稀土行業一盤散沙的局面是業界多年來的期盼,但是大部分企業有合法手續,而且有些企業也不是落後産能“整合就整合,但不能亂扣帽子,讓人不服氣!”

  記者採訪了解到,除了上述關於“定性”方面的質疑,部分企業對補償標準也不滿意。根據此前的整合方案,列入補償關閉範圍的22家企業,將參照國家淘汰落後産能的補償標準,在確定單位産能投資額的基礎上,按照企業評估投資總額的15%補償。具體確定的單位産能投資額為:碳酸稀土每千噸焙燒單位産能投資為140萬元,萃取分離和金屬電解每千噸産能投資均為1000萬元。據此測算,22戶企業合計需要補償8700萬元。

  部分參加會議的稀土業內人士都向記者指出,參照淘汰落後産能的標準補償,損失企業承受不起。比如,列入補償關閉範圍的一些企業,資産都在5000萬元以上,但是補償款卻只有幾百萬元,差距太大。

  針對這些質疑,郭甫欣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企業手續齊備與否,並不是本次整合淘汰工作的唯一標準,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會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指標,而且要考慮企業與國家、地方的産業發展規劃是否匹配。

  整合應主要借助市場力量

  “稀土行業整合是大勢所趨,我們都認可,而且從企業自身發展來看,實際上近年來也是整合戰略的受益者,但是整合淘汰工作必須靈活實施,兼顧各方面的利益。”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企業負責人表示。

  此前公佈的《國務院關於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也明確指出,推進稀土行業兼併重組要堅持統籌規劃、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兼顧中央、地方和企業利益,妥善處理好不同區域和上下游産業的關係。

  很多業內人士都向記者呼籲,希望地方政府部門能依法行政,依照國務院的相關政策精神,公正地推進整合兼併工作。

  安信證券首席分析師衡昆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應該提倡以市場化運作為主導,兼顧企業的合法利益的稀土整合思路,其中特別是要避免行政性的“拉郎配”。衡昆表示,國家應該在政策方面對稀土行業予以規範和整頓,並在稀土産業發展給予指導性規劃,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讓各類企業公平合理的共同競爭,並通過市場手段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