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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專家稱捲煙包裝標識新規定"不夠給力"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0日 2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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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上近日發出《中國煙草總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大捲煙包裝警語標識力度的通知》,要求捲煙包裝標識將“加大警語字號,撤銷英文警語,警語字體和警語背景色差要足夠明顯、醒目”。但很多控煙專家認為,這樣的規定“不夠給力”。

  根據通知,一個標識審核專家小組也將成立,在12月31日前完成新包裝標識的審核工作,小組成員“由國家煙草局遴選”。

  針對通知中的規定,控煙專家表示,新規定是相關單位對《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反應;這樣的反應還不盡如人意。

  “這樣的文件不該由煙草企業來發佈,”北京市政府控煙立法專家組成員、首都醫科大學崔曉波説。在國外很多國家和地方比如加拿大,相關規定都是由衛生部門發佈的,而在中國香港,煙包上明確印著“香港特區政府”的字樣。

  “煙草公司的目的是盈利,這與《框架公約》減少煙草使用的目的是相悖的,因此控煙工作應該由國家或者更了解煙草危害的衛生部門來做更加合適。”他説。

  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楊功煥認為,審核小組成員由煙草專賣局遴選不合適,“這樣很難保證他們做出中立的決定”。

  另外她認為,僅僅修改警語的字號和字體顏色收效甚微。“我們應該在煙包上明確指出吸煙的後果,比如會導致肺癌,而不是‘有害健康’之類無關痛癢的話。”

  新探中心副主任、原中國預防科學院副院長吳宜群認為,應該儘快讓警示圖片登上煙包。“圖片比文字更震撼,”吳宜群説。

  “煙草包裝的改變代表了政府履約小組的態度和國家發展的方向,應該由多個部門商議後一致決定”,崔曉波説,“一般煙民是看不到控煙文件的,因此煙包的信息對他們的健康很重要。好的修改能夠很好地提升政府在公眾心中的形象,同時有利於公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