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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網上賣茅臺 每瓶成本一兩百售價800元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8日 14: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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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稱與正宗茅臺酒質相似度95%

  這是貴州省工商局國酒茅臺分局收繳的假冒15年茅臺酒(8月5日攝)。新華社記者 石新榮 攝

  近期,眾多“李鬼”網上公開叫賣“茅臺酒”,利用QQ、網銀等不斷翻新銷售手段。記者深入採訪發現,倣冒茅臺酒利潤高,且犯罪成本低,打假部門屢打不絕。針對此類侵權犯罪行為呈現的新特徵,應加強物流管理,同時加大懲治力度,重拳出擊,重典治假。

   假冒茅臺酒賣到全國各地

  “專業做高倣茅臺,正宗茅臺酒材料,相似度98%。”近期,類似此種叫賣高倣茅臺酒的帖子充斥網絡,有些帖子既有詳細的文字説明,還配有多張産品圖片。記者電話聯絡到一位自稱姓吳的老闆,一提起網上賣的所謂“茅臺酒”,他便滔滔不絕地推銷起來。

  吳老闆誇耀自己家住茅臺鎮,生産“茅臺酒”已有10多年。他説,一瓶高倣茅臺售價350元,由當地老酒師釀製,“百分之百”掌握勾兌秘方,酒質相似度達到95%以上,可以作為真品出售。此外,還有“極品”高倣茅臺,每瓶售價800元。包裝防偽來自上海、廣州等沿海發達地區,工商局、打假辦都無法識別。當記者提出運輸途中會不會被查獲時,吳老闆保證,可以利用火車、汽車或飛機托運,哪個安全用哪個,肯定不會出事。

  “造假手段花樣翻新,利用網絡、現代交通工具,如同‘螞蟻搬家’一樣將假冒茅臺酒賣到全國各地。”貴州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一位長期從事茅臺打假的負責人説。

  以內供酒名義欺騙消費者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假冒茅臺酒犯罪呈現成員本土化,運輸、銷售現代化,造假規模産業化等新特徵。採取訂單式生産,快産快出,銷售手段日益隱蔽,多采用單線聯絡、人貨分離、現金交易、物流公司送貨等方式,有些還用QQ、網上銀行等進行交易,使執法部門很難追根溯源。

  貴州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一位具體負責茅臺打假的辦案人員説,犯罪分子利用現代物流運輸方式,通過機場空運、鐵路和公路物流運輸的情況十分突出。今年以來,貴州民航、鐵路公安機關已查獲假冒茅臺酒2萬瓶左右。

  記者採訪發現,由於茅臺酒供不應求,市場缺口大,造假成本、犯罪成本低,利潤巨大,倣冒茅臺酒行為屢禁不止,有的還打著特供酒、專用酒、內供酒等名義欺騙消費者。

  今年3月,在公安部經偵局部署開展的打擊制售假冒高端白酒犯罪的“獵手”行動中,貴州公安機關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搗毀制售假酒及存放包裝材料窩點7個,繳獲假冒茅臺酒等3483瓶、制假基酒27.3噸、假商標標識8萬餘份、各類制假機器9台,案值600多萬元。

  造假低成本堪稱暴利

  造假暴利究竟有多高?貴州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的相關負責人算了一筆賬:一斤酒加上包裝物,成本一兩百元,而每瓶的市場終端售價達到800元以上,利潤翻了好幾番。在高額利潤的刺激下,不少人鋌而走險。茅臺酒造假成本和犯罪成本比較低,涉及商標侵權的犯罪行為,不但經濟處罰低,最高刑罰也僅為7年,所以,不少人被處理後還會繼續制假。

  為打擊各種假冒、倣冒茅臺酒等違法和侵權行為,貴州省工商局成立了國酒茅臺分局,成為全國首次單獨為一家企業設立的工商分局。國酒茅臺分局局長高廣明説,自成立以來打掉不少造假窩點,但造假利潤太高,徹底根除十分困難。截至目前,僅河南省就檢查企業、商戶3000余戶,查處侵權茅臺酒典型案件38起,搗毀窩點13處。

  專家視點

  造假低成本高利潤當用重典

  茅臺酒當前面臨的主要侵權案件有假冒註冊商標案、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等三類。

  公安機關在查處倣冒茅臺犯罪行為中發現,犯罪分子委託物流公司運輸時,通常只留收貨電話,不留發貨人信息,一旦被發現係假冒商品,也只能扣押假冒商品,對作案人而言並無大礙,很容易逃避打擊。在貴州省工商局茅臺分局的3個倉庫裏,裝滿了各種各樣的假冒茅臺。為躲避查處,有些採用“裸酒”的方式運輸,假酒不貼商標,直接運至目的地後再包裝;有些利用“套裝”躲避檢查,在假酒箱子外面套上一層其他品牌酒的包裝。

  業內人士認為,除建立協調機制外,還要根據茅臺酒造假行為的新特點採取針對性措施,尤其是要加強物流行業的管理,凈化物流環境。

  針對倣冒茅臺等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成本低的問題,公安、工商等專業打假人士建議,可考慮適當提高處罰力度,使犯罪分子真正為造假付出巨大代價,並始終保持打假高壓態勢,做到重拳出擊,重典治假。均據新華社貴陽8月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