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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伐盡,水澤湮枯,將來的一滴水,將和血液等價”。近日關於“水流困局”的討論,讓魯迅80多年前發出的這一警示,尤顯意味深長。
去年此時,舟曲泥石流演成國殤,一年之後,白龍江流域上千座小水電站影響水文生態;高爾夫球場佔地質疑未絕,河北、遼寧等地一些球場私自挖井、污染水源再起爭議;一半左右的地表水被污染,近六成地下水水質較差,數據觸目驚心……“涸澤而漁”一詞於此,有著格外的意義:水臟了、水幹了,喪失生存空間的將不僅僅是魚。水資源問題如高懸的達摩克利斯劍,隨時有墜落的危險。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水被認為是一種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無論是城市的發展,還是能源的開發,往往不憚于“涸澤”。但是,人類活動必然會影響環境,這使水資源同樣成為“有限資源”。植被破壞、土地硬化,土壤的持水能力必然減退,北京平原從水渠縱橫到缺水嚴重,就是例證;人口增加、經濟發展,人均資源量就相對減少,並使水污染的風險加劇,造成水資源萎縮。水環境的承受力,成為長遠發展不可規避的硬約束。
水不僅是生命之源,也是生産之要、生態之基、發展之本。以舟曲為例,小水電過度建設使江河斷流,影響育林和農業生産,更使泥石流等災害易發,發展面臨飲鴆止渴的險境。按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合理開發水能資源需要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進行。不僅是小水電,整個水資源的利用,都不能一味上馬、粗放開發,而必須是在環保前提下的科學發展。
水流的困局,在很大程度上是管理的困局。水電資源集中在經濟相對落後的西南山區,“靠水吃水”的發展模式有其必然性,這勢必使得水資源難以承載一些地方幹部強烈的發展衝動和畸形的政績觀念。另一方面,水資源的利用和管理跟不上城市化迅速推進的步伐,無論是城市給排水系統的建設還是用水的計劃和分配,既缺少合理標準也沒有強力執行。
更重要的是,從某種程度上説,水資源、水環境的管理部門,不管是水利部門、地質部門、環保部門還是市政部門,在某種程度上都處於弱勢。在一些地方看來,它們不能産生直接的“效益”,不是發展的推動者,而是發展的“消費者”,甚至因其“守門人”的性質而拖了發展的後腿。也因為一些體制機制的限制,在生産總值為核心的發展系統中,這些部門難免失去話語權,甚至可能成為水環境破壞、水資源浪費的“背書者”。
經濟學家認為,未來區域經濟的發展,水資源的數量和質量是決定性因素。如果説安全生産事故背後是“帶血的發展”,那麼破壞水資源的發展則是“失血的發展”。這雖然可能帶來短期收益,但長久來看,卻不僅會産生生態問題,有損公眾健康權、生命權,更會讓地方經濟失去基礎,陷入發展的貧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