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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高健)“斡旋”橫店圓明新園項目、幫忙房地産公司承攬項目……中國國土資源報原總編輯劉允洲,近日因涉嫌受賄200余萬元被公訴至市一中院。
檢方指控稱,1997年至1999年,劉允洲利用擔任中國土地報社社長兼國家土地管理局宣傳中心主任、中國國土資源報社社長的職務便利,接受新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國海的請托,為該公司承攬上海地産項目並獲得國家土地管理局對該項目示範小區的命名提供幫助。為此,劉允洲收受吳國海給予的住房一套,經鑒定價值59.02萬元,後劉允洲支付房款12萬餘元。
2003年至2004年5月,劉允洲利用擔任中國國土資源報社總編輯的職務便利,為北京時代東華公司投資拍攝影視劇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周德鈞給予的10萬元。
2007年,劉允洲利用擔任中國國土資源報社巡視員的便利條件,通過與時任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王松林職務上的關係,為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圓明新園項目違反國家規定進行建設用地審批提供幫助。為此,劉允洲收受180萬元“好處費”。據悉,劉允洲案發就源於橫店圓明新園項目。調查中發現,在橫店圓明新園規劃使用的6165畝土地中,有3096.6畝土地不符合橫店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包括基本農田1057.4畝。因此,圓明新園項目被叫停,劉允洲收受“好處費”的行為也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