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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時候
去年曾遭受特大泥石流災害的甘肅舟曲,因眾多無證水電站加劇地質災害再次讓人憂心。無序開發造成白龍江斷流,河床乾涸,農房裂縫,農田塌陷,植被被毀,被專家斥為“要錢不要命”。
不光是舟曲,陜西的嵐河干流、福建的九龍江、四川的岷江,等等,都因水電站四處截流而多處斷流,魚蝦滅絕。小水電跑馬圈地,“大水電”也當仁不讓,2004年,溪洛渡水電站因環評手續不完備被原環保總局叫停;2009年,魯地拉水電站和龍開口水電站沒辦環評手續就開工,招來嚴厲罰單。(《央視經濟半小時》8月3日)
不光是水電,類似這種危險的“火中取栗”並不少見。血鉛污染事故、礦業污染、無證煤窯、三聚氰胺奶粉之類,觸目驚心又層出不窮。發展“亂彈琴”無非為了錢,水電營業稅給舟曲地方財政帶來一年2000萬元左右的收入,佔比達40%以上,可謂支柱。但經濟效益的蠅頭小利與災害帶來的損失不可同日而語,去年的一場泥石流災害給舟曲造成1471人死亡,294人失蹤,中央和甘肅省為此投入50億用於重建與生態恢復。太湖治污,十數年間投資逾百億;淮河治污,官方認可的投入為193億元,收效卻異常緩慢。
明知破壞性的發展不可持續,為什麼一些地方仍然那麼急功近利,無視子孫的安危福祉?只能説,之所以要錢不要命,是因為帶血的GDP通常要的是別人的命,對決策者、實施者毫發無損,沒有切膚之痛,自然敢逆天而行。項目是誰投資誰受益,破壞環境的代價卻由百姓承受,所以,“在我賺錢之後,哪管洪水滔天”便成了一些人的投資坐標。
8月2日,國資委公佈了2010年度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中海油、中石化和中石油分列二、三、四名。顯然,去年的中石油大連火災事件並未影響其成為“A男”。業內人士説,利潤總額和經濟增加值是央企經營業績考核的主要標準,安全事故以及環境污染事故屬於扣分項,無關宏旨。因此可以預見,蓬萊漏油事件恐難以影響中海油的“優秀”。(《證券日報》8月4日)
不僅是對央企,對地方政府的考核,何嘗不是重經濟指標而輕社會責任。反正,GDP帶不帶血官員都有成就,災難也能變成榮譽,對“要錢不要命”棒喝不住就不奇怪了。
整治“要錢不要命”的發展怪圈,關鍵是讓要錢的人與普通百姓的命連在一起。比如,讓領導下井與礦工同生共死之類,讓大家成為一條繩上的螞蚱,官員在佈局要錢的項目時,就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命,就不得不重視影響他人的公共安全。因此,對那些帶血的GDP,要讓決策者、執行者感到流血的可怕後果,從制度上讓他們與群眾血脈相連,將環境保護、安全生産與個人榮辱、前途命運相聯絡,一旦有差錯出事故即嚴厲追究其責任。惟如此,才可有效防止“要錢不要命”的瘋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