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新華人壽通遼中心支公司日前收到內蒙古保監局的處罰決定書,內蒙古保監局決定對新華人壽通遼中支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2011年1月17日,內蒙古保監局對投訴新華人壽通遼中支擅自任命高級管理人員林學靜的信訪案件進行了立案調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事實行為:2010年8月,該公司未經內蒙古保監局核準,擅自任用林學靜履行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分公司霍林郭勒支公司經理職責。此外,上述違法事實及相關人員責任,有新華保險通遼中心支公司霍林郭勒支公司高管任用情況的説明、員工轉正、辭職審批表、匯款單、費用審批單等證據在案證明。
內蒙古保監局認為,未經核準擅用高管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決定對新華人壽通遼中支處以罰款 5萬元的行政處罰。此外,當事人林洪秀作為該公司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內蒙古保監局決定對林洪秀處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