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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法爾勝發佈公告稱,日前經查,新監事賬戶有短線操作買賣公司股票的記錄,公司將對該監事進行處罰。
公告顯示,公司監事曹豫于2011年7月25日以成交均價6.13元/股的價格買入公司股票50000股。由於法爾勝2011年半年度報告將於2011年8月22日公告,曹豫此次買入股票交易行為屬於窗口期違規買入股票。經公司董事會核查,曹豫是2011年4月新上任的監事,此次違規買入是由於其舅舅劉君明誤操作所致。同時,該監事還于8月1日以成交均價6.1元/股的價格賣出公司股票2500股,虧損75元(不含交易費用),亦違反了上述規定。
最終,法爾勝決定要求該監事將其8月1日以6.1元/股賣出2500股後所得收入1.525萬元作為罰款全部上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