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時隔6年多 日本城鐵脫軌仍追責 鐵道公司前社長受審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31日 0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005年4月25日,日本兵庫縣尼崎市,城鐵脫軌事故現場,事故造成107人死亡。這起事故的追責至今仍在進行。

  被控過失致死罪的西日本鐵道公司前社長山崎正夫。

  信息時報綜合報道 當地時間29日,日本神戶,儘管已經過去6年多的時間,但對2005年4月發生在神戶尼崎市的城鐵脫軌事件的追責依然在進行。當天,事故城鐵所屬公司———西日本鐵道公司前社長山崎正夫正式在神戶地方法院出庭受審。日本檢方指控山崎犯有“業務過失罪”,要求法庭判處3年徒刑。

  2005年4月25日,一向以高速、安全著稱的日本城鐵發生災難性事故。屬於西日本鐵道公司的一列城鐵在行駛至神戶塚口至尼崎路段時,剛20齣頭的司機為了按規定準時抵達尼崎站,將時速提高到了100公里以上。在經過一個彎道時,過快的速度讓列車7節車廂中的5節“飛出”鐵軌,頭兩節更硬生生插入鐵路旁的一棟公寓,導致107人遇難,500多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包括山崎正夫在內的西日本鐵道公司高層集體向遇難者謝罪。但山崎並沒能因此得以免責。2009年,神戶地方檢察廳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山崎,後者當年辭職。

  在調查取證後,日本檢察機關指控稱,1996年,西日本鐵道公司在事發現場實施了彎道施工作業,在同類型的彎道已經發生過脫軌事故的情況下,當時作為西日本鐵道公司最高安全負責人的山崎並沒有下令在施工彎道安裝列車自動停止裝置,最終導致2005年因司機超速行駛,引發嚴重脫軌事故。

  檢方認為,如果在事發彎道處安裝自動停止裝置,就能夠防止因為超速引發的事故。因此山崎正夫犯有“業務性過失致人死傷罪”,要求審理此案的神戶地方法院判處山崎3年徒刑。

  在山崎方面,其本人和律師均稱事故“無法預見”,事故彎道的危險性也無從提前認知,因此堅稱無罪。此案于去年12月首次開庭,本次開庭後,預計將在9月30日進行最後辯論,年內作出判決。王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