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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監守自盜”透支兩百多萬,難以還款自首;涉嫌信用卡詐騙,稱銀行管理有漏洞
本報訊 (記者陳博)自認在銀行難往上發展,29歲的銀行客服人員任某想創業開西餐廳。缺乏本錢的他利用職務之便,冒領歌星孫楠等兩人的鑽石級信用卡後離職,兩年間累計透支兩百餘萬元,因無法還款投案自首。
昨日,任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在朝陽法院受審。他自願認罪,稱冒領信用卡兩年間銀行從未找他核實,存在管理漏洞。
冒充孫楠等人透支兩百萬
29歲的任某是北京人,畢業于北京某高校工商管理專業。2005年9月,他到某銀行總部信用卡中心擔任客服坐席代表。
任某供述稱,考慮到在銀行難往上發展,就想創業開家西餐廳,但苦於沒有本錢。2008年5月,他在銀行系統裏無意間看到一張貴賓客戶銷卡記錄。他發現外地一企業家陳某和歌星孫楠均為鑽石級客戶,透支額度高達100萬元。兩人雖已銷卡但未銷賬戶。同年5月和2009年4月,他利用系統漏洞,先後用陳某和孫某的名義補辦了新卡,然後從銀行離職。
“透支的錢,其中三四十萬開了家西餐廳,還先後買了6輛車。”任某稱。剛開始,任某用兩張卡倒著還錢。“但後來利息越拖越多,截至今年2月,兩張卡的欠款數額累計接近200萬元。我就到警方自首了。”
被控信用卡詐騙自願認罪
昨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方指控任某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截至案發時致使孫楠和陳某的賬戶拖欠本金共140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應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鋻於他投案自首、家人積極退賠等情節,建議在6至8年之間判刑。
任某自願認罪。他的律師認為,任某年輕氣盛,透支目的的原因是因為創業沒有本金。此外,銀行系統本身也存在管理漏洞,建議銀行進一步保密客戶信息,任某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已變賣所有家産還款,希望法院輕判。
昨日,法院未就此案作出判決。
■ 對話
“刷卡時我簽孫楠的名”
新京報:當時怎麼想到冒領孫楠和陳某的卡?
任某:他倆是系統裏透支額度最高的,都是100萬。我想著創業,一時貪念覺得不會出事就冒領了。
新京報:平時你透支如何簽名?銀行沒察覺嗎?
任某:平時透支,刷卡時,我大多數時候簽孫楠和陳某的名,有時也簽我自己的。前兩年,我每月正常還款,銀行從沒聯絡過我,也沒核實我是否是孫楠或陳某本人。
新京報:為了創業冒這麼大風險,為啥餐廳沒經營下去?
任某:餐廳投資了三四十萬。剛開始幹得挺好,一直在堅持。後來覺得太累了,贏利根本補不上每月還款額,去年2月份就關了。
新京報: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買車呢?
任某:也是愛慕虛榮吧,揮霍了不少。前後買了6輛車,開段時間就換,每次倒手都虧錢,少則3萬多則10萬。
新京報:什麼時候發現按時還款吃力了?
任某:2010年底吧,關鍵是逾期不還後,利息滾得太多了。到後來,我每月還款10多萬,利息4萬多。
新京報:你覺得銀行有責任嗎?
任某:我覺得銀行管理有漏洞。兩年間,只要我按時還款,他們沒打過一個電話。我每次透支數萬甚至十幾萬,他們也沒有打電話找持卡人(指孫楠或陳某)確認。
■ 追訪
家人變賣三套房産幫忙還款
昨日,任某的母親、姑媽、女朋友等親友到法院旁聽此案,姑媽邊聽邊哭。
任某母親稱,兒子從小膽子很小,不像是能捅出這麼大婁子的人。上班後兒子的收入不算低,但他一直想著創業賺大錢,苦於沒有本錢。“他透支別人信用卡,我從來不知道。去年年底,他突然説欠下上百萬還不上了,我們把包括祖産在內的3套房都賣了,親戚朋友也借遍了,但還是沒還完。”
2008年,任某父親去世,56歲的母親一直想辦法幫他還款,最近又還給銀行5000元,昨日她把還款單據送到法院,她追著法官詢問:“在他沒判刑之前,我還得越多,他是不是被判得就越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