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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中簽不購車該不該罰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10: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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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北京購車搖號首批指標到期,第一批中簽者但沒有辦理購車手續,將失去購車資格。然而,伴隨著大量中簽者並沒有如期的購買車輛,也引起了外界的巨大爭議:搖號中簽者該不該罰?支持者表示棄權者是“佔著茅坑不拉屎”,反對者表示處罰毫無道理。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第十六條,“單位和個人應當自取得指標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指標。”這就意味著,第一輪指標中簽者的未購車者,在7月26日將失去資格。然而,大量中簽者並沒有如期購買車輛,也意味著大量的購車指標作廢。

  為此,有媒體報道,針對“中簽不購車”的行為,北京將修訂完善調控細則,將考慮給予這些中簽者懲罰。在此之前,北京市小客車指標申請網站曾發佈了徵求意見,徵集對這一行為採取的相關措施,包括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搖號、二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搖號等。

  新浪網友crisummer表示,為了搖到號,一些人動員全家有駕照的人都上網登記,無形中增加了參加搖號的分母。從限制機動車數量的角度看,應該鼓勵搖到號不買車的人;從講誠信的角度看,應該把搖到號不買車的人納入信用不良的名單。

  易車網網友更做了一個比喻:“買車是剛性需求,跟去醫院挂專家號一樣。你不著急看病提前佔位等於把需要專家看病的人給耽誤了。”網友“黃世仁他爸爸”則建議,如果非得出臺懲罰措施,那處罰就是多長時間不讓購車即可。

  針對“中簽不購車”的行為出臺懲罰措施,一些市民則站在反對立場,認為出臺這些措施並沒有任何的道理,即便是出臺懲罰措施也沒有任何的作用。

  網友“虛擬de自由”在微博上表示,出臺懲罰措施,這是將公共資源拿來牟利,跟搶劫沒什麼兩樣。

  然而,更多網友認為,將更多精力放在對限購細則的完善,其實是找不到擁堵的關鍵點,更多應該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的擁堵。網友“禹海華”在微博上表示:“用限購來治堵,根本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北京依然那麼堵,還是完善公共交通系統,加強道路基礎設施,才是根本的!”

  文/圖 南方日報記者 郭小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