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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率先清理公路收費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0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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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機場高速收費問題,“正在想辦法最終解決”

  山東 降低全省高速收費

  山西 停止太榆公路收費

  北京 降低機場高速收費

  保定 停止二環路代收費

  本報北京7月28日電 (記者 陸婭楠)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28日表示,自6月20日全國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開始後,目前山東、北京、山西、河北四省市已率先降低收費標準或停止收費。9月,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委辦將聯合對外公佈收費公路的調查摸底情況。

  據介紹,截至7月上旬,除西藏沒有收費公路外,全國30個省份中已有18個成立了由主管省級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並向五部委辦報送了本地區的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其他12個省份的相關部門也已經研究提出了具體實施方案,正在報請省級人民政府核批。

  而有的地方已經按照邊清理、邊整改的原則,率先落實整改措施,取得實際成效。

  山東省從6月28日起,將全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最低標準由原來的每車次15元、10元統一降低為每車次5元,成為第一個正式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的省份,並從7月1日起正式開通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進一步方便了公路使用者。

  山西省從7月1日起,停止了一級經營性收費公路太榆路(太原—榆次)的收費。這是專項清理工作開展以來,第一條由政府回購並取消收費的經營性普通公路。

  河北省保定市三個公路收費站從7月5日16時起,全部停止了代收保定市二環路(城市道路項目)通行費,糾正了進出保定市車輛無論是否行經二環路,都要繳納二環路通行費的不合理收費現象。

  北京市從7月1日起,對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出京方向的小客車收費一律由原來每車次10元降低為每車次5元,進京方向一律免費。

  針對“已收回貸款的首都機場,用降低收費標準來代替取消收費,是否屬於變相應付整頓工作”的質疑,何建中表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收費是經當地政府批准的,目前它已經是上市公司資産的一部分,因此仍然按照批准的經營性收費公路的期限來實行收費,“北京市政府也正在想辦法最終解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的問題。”

  何建仲介紹,從全國來講,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頒布之前建成的收費公路,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是按當時的法律法規來確定的。當初預測交通流量時,在一定程度上不是那麼準確,法律規定的合理回報又沒有細化的指標,因此導致一些收費標準現在看來有一些偏高。這也是這次專項清理的內容。目前幾個省市開始降低收費標準的做法,可以説在這方面採取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