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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將營業額的0.85%交由日方高盛下調其2011~2013年每股盈利預測2%
連日來,味千拉麵自譽為核心特色的湯底捲入了“骨湯門”,讓味千公司備受質疑,微博上甚至風傳稱該公司其實是內地的一個“本土品牌”。
昨天,記者調查發現,經營內地和港澳味千餐廳的味千(中國)控股去年將營業額的0.85%交給日本一家名為“重光産業”的公司作為特許權等費用,後者也是其湯底的供應商。
調查:
日方供應湯底和調料
昨日,本報翻查味千(中國)控股(0538.HK)的上市招股書,獲悉重光産業是它的“特許權商”兼最大供應商,包括向其供應日式湯底和調料,更是湯底的唯一供應商。根據雙方“特許權協議”,自2006年潘慰等人取得了味千拉麵在內地和港澳地區的永久特許權。
對於這段陳述的有效性,昨日味千(中國)控股聯絡人對本報予以證實。記者從招股書了解到,日方特許權商在內地和香港分別有效註冊了“味千”商標,並授權給中方使用。中方要向重光産業支付特許權費、技術費用和供應成本。
從該公司架構上看,42歲的日本人重光克昭擔任了非執行董事。事實上,他的另一層身份是重光産業的主席和董事,味千是其“家族生意”。至於味千(中國)控股的創辦人、55歲的潘慰,之前主要在美國和香港從事亞洲食品貿易,目前身兼上海餐飲行業協會理事。
味千(中國)控股的年報顯示,味千去年營業額達到26.81億港元,給日方的特許費和技術使用費2267萬港元,只佔營業額的0.85%。
熱點關注
業內:特許權企業應自曝“身世”
昨日,一位運營大型國際餐飲品牌的資深人士對本報表示,所謂“特許權協議”一般是指合資經營者或加盟方和特許權商就一家店和一個地區的運營簽署協議,在個別情況下也可以不簽協議。據他了解,“味千”確實是源自日本熊本縣的一個小型拉麵品牌。日方和中方簽約並授權中方在內地、港澳使用其品牌、配方和專利,因此中方獲得了區域總代理的身份。
據悉,麥當勞在1953年就對外出售特許經營權,此外美式連鎖咖啡巨頭星巴克早期進入內地也是依靠和統一、美心等內地餐飲或食品巨頭合資推進。
推動這種模式發展,歸根到底是外方寄望依靠中方的能力,在高速增長的中國餐飲市場分一杯羹。昨日,記者登錄味千拉麵日語官網了解到,在日本味千僅有約102家門店,但海外的門店卻高達499家。中國業務去年的營業額為26.8億港元或同比增加35%,毛利率高達69.2%。
不過有業內人士提示,味千這次在內地捲入“骨湯門”風波,並遭市民對其身世的質疑,折射出了消費者和經營者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信任危機”。“獲得特許權的餐廳不應只強調自己品牌來源‘洋血統’的一面,應該也宣傳身世”。
高盛:
新增門店少於預期
高盛昨日發表報告指,味千管理層如能發佈一份詳細的報告將能挽回消費信心。該行下調味千2011~2013年每股盈利預測2%,但並非由於事件,而是由於味千新門店數目少於預期,全年或從165家減少到159家。
在前天受消息影響股價急跌8%後,味千股價昨日早段也曾一度再下挫7%,後曾一度上升。昨日收盤該股跌0.99%,報16港元。
昨日,味千聯絡人表示將會就股價的波動發出最新聲明。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獲得這一聲明。